关于《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修订草案 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关于《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修订草案 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为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规范城市公共交通秩序,维护乘客、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市人大常委会将《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修订)列为2020年度地方性立法计划正式项目,起草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向市政府呈报了《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修订送审稿)》及有关材料。

为进一步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依法立法,市司法局按照政府立法程序,现将其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并将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20年3月19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传    真:0371-67661830

电子信箱:lifazhengqiuyijian@126.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桐柏南路60号郑州市司法局政府立法处   

邮    编:450006

附    件:《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

 

2020年2月19日


《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按照立法程序,市司法局于2020年2月17日至3月19日将《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通过下列方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1.分别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司法局网站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2.向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及市城建局、财政局、公安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及市公交总公司征求意见和建议;

3.向市政府副秘书长以上市领导征求意见;

4.组织市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团有关专家进行专家论证。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截止2020年3月19日,共收到各有关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69条。其中市领导批示8条,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5条,专家意53条,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3条。

三、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各方面反馈意见主要集中在全市公共交通体系规划、城乡一体化的运营线路布局和统筹、保障公交车辆运营安全、健全完善城市公共交通配套设施、新能源车辆的使用、公交票价的调整、公交驾驶员的素质提升、运用信息科技技术发展智慧公交、完善公交公司的便民高效服务措施、加强对有序乘车及让座问题的监管等方面。

上述意见经研究论证采纳了41条,被采纳的意见主要涵盖公交线路确定因素、公交便民服务完善、公交运营安全保障措施、公交驾驶员日常培训、运用高科技发展智慧公交等,以及部分立法技术规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部分意见未被采纳主要是考虑此次修订是部分修订,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国家政策新要求、执行效果好的制度没有修改的必要;有些建议属于实际工作中具体操作措施,不宜在立法中进行规定;有些建议属于个别文字表述,不具有实质意义;有些问题属于道德层面约束调整,不宜通过立法进行规定,也不便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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