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为了加强我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地方立法计划,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起草部门起草了《郑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条例(送审稿)》,按立法程序呈报市政府审查。为深入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依法立法,提高政府立法质量,现将其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0年7月1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市司法局。

传    真:0371-67661830(转506室收)

电子邮箱:lifazhengqiuyijian@126.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桐柏路224号郑州市司法局(506室)

邮编:450006

附件:《郑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点击下载)

 

2020年6月11日



《郑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按照立法程序,市司法局于2020年6月11日至7月11日将《郑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通过下列方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1.分别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司法局网站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2.向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及市发改委、财政局、城市管理局、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局、政府服务办、大数据管理局等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

3.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中级法院和市检察院有关领导征求意见;

4.组织市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团有关专家进行专家论证;

5.向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各有关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164条。其中市领导批示6条,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36条,专家意101条,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意见和建议13条,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8条。

三、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各方面反馈意见主要集中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的机构性质及职责、三条控制线的划定标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改条件和程序、城市设计的具体内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特别规定、办理各类规划许可手续的申请材料和办理时限、城市道路施工频繁造成浪费、临时建设工程到期继续使用不拆除、对不按标准配套设施的处罚力度不够大、对违反规划建设工程的举报途径和执法部门查处措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与有关主管部门在查处违法建设中的职责分工等有关方面内容。

上述意见经研究论证采纳了97条,被采纳的意见主要涵盖国土空间规划的分级分类、重点突出全域城市设计的功能、增加历史文化保护要素、严格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改条件和修改程序、增加复合用地机制、行政许可与我市政务服务改革的衔接等方面内容,以及部分立法技术规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部分意见未被采纳主要是因为国土空间规划是自上而下推行的重大改革措施,相关专业性技术标准和规范需逐步完善;有些意见属于执法部门在工作管理层面的分工协作机制;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改条件和程序、城市设计等事项,有关法律法规及住建部的部门规章均有明确规定;有些违法行为在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中已有明确处罚规定,本条例不再重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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