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市双槐树遗址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为加强双槐树遗址的保护管理和利用,促进中华文明起源与发展研究,传承优秀历史文化,由市文物局作为起草部门,负责起草并向市政府呈报了《郑州市双槐树遗址保护条例(送审稿)》,拟制定地方性法规。市司法局按程序进行立法审查,研究形成了征求意见稿。为深入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依法立法,现公布《郑州市双槐树遗址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及其起草说明,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在2024年3月2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1.政府网站:郑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意见征集栏目、郑州市司法局网站(郑州市政府法制网)立法草案征求意见栏目

2.电子邮箱:lifazhengqiuyijian@126.com

3.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桐柏南路60号郑州市司法局政府立法处(505室),邮编:450006

4.传真:0371-67661830(转505室收)

5.电话:0371-67185990 

附件:1.《郑州市双槐树遗址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

        2.关于《郑州市双槐树遗址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024年2月19日

按照政府立法程序,于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3月20日组织对《郑州市双槐树遗址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1、分别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司法局网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2、向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有关市直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

3、向法律专家学者和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和建议31条,主要来自区县(市)政府、市直各部门、法律专家。

三、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各方面反馈意见主要集中在双槐树遗址的保护范围的划定、保护规划、社会参与、双槐树遗址展示利用等方面。经研究论证,采纳20条。被采纳的意见主要包括:提高双槐树遗址保护的社会参与度,对参与双槐树遗址保护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税收、融资、用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通过价值阐释、文艺创作、传播交流等加强双槐树遗址保护的展示利用。部分意见未被采纳主要原因一是部分意见不具备立法条件,超出了地方性法规的立法权限;二是部分意见不符合郑州目前实际情况,现阶段不具备可操作性;三是上位法已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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