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为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按照政府立法工作安排,《郑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被列为2018年度政府立法计划保证项目,拟制定政府规章。市文广新局作为起草部门,向市政府呈报了《郑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送审稿)》及有关材料。为深入推进主立法、科学立法、依法立法,市政府法制办按照政府立法有关程序规定,现将审查的《郑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和建议,于2018年10月2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市政府法制办。

传    真:0371-67446680

电子信箱:lifazhengqiuyijian@126.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西路233号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处(702室)   邮编:450006

附件:《郑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

 

2018年9月19日

关于《郑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

 

按照立法程序,市政府法制办于2018年9月19日至10月21日对《郑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多个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开展了征求意见工作。

一、分别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政府法制信息网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向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派出机构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

三、向所有市委常委、市政府副秘书长以上领导呈送征求意见和建议。

四、召集市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团委员召开专家论证会。

五、向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征求意见和建议。

截止10月21日,共收到各方面意见和建议92条,共采纳64条。其中,市领导批示6条;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派出机构及有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12条;专家意见7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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