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为小微企业保驾护航
来源: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2-10 17:57  

积极协调市人社局就业办、市财政局,共同签发了《关于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领域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郑人社办函【2020】14号。结合郑州市实际,制定措施,简化办事流程,特事急办。:一是降低申请贷款条件。凡营业执照中经营项目涉及疫情防控相关领域小微企业(药品、防护用品以及医疗器械生产、运输、销售、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物业等行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提供相关销售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供、销货合同、票据等),即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尽快放贷、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二是提高贷款额度。小微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三是简化贷款申请程序。小微企业到所属县(市、区)人社部门进行申请,人社部门应开通“绿色通道”,人社部门受理审核后,直接转交经办银行,经办银行审核后,办理相关不动产抵押登记、发放贷款。四是放宽展期贴息条件。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为了让办事群众能充分了解政策,在疫情防控期间,采取了窗口业务“不见面”办理,对需办理的业务实行“邮件办”。确需咨询的工作日工作人员接受电话咨询,电话是:67170921、67178172,也可微信f1850381369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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