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教育局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学线上教学有关事项
来源:郑州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02-08 09:06  

2月7日,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学线上教学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提出了要求。

一是全市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按照“一区一策”要求,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制定切实有效的策略和方案;高中阶段教育按照“一校一案”原则,制定各年级的教学计划和实施方案。严禁学校和培训机构组织线下学习和培训。

二是要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在原计划正式开学日之前,各小学不得提前开始新学期课程线上教学,各中学不得实施非毕业年级的新学期课程线上教学;不得用线上教学替代正式开学后的课程教学,开学后应按照“零起点”实施教学。

三是各学校要及时开通心理支持热线和网络辅导服务,为学生提供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服务,并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指导学生进行体育锻炼,保障学生身心健康。

 

              2020年2月8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党政机关网站标识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
政府网站找错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