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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县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助力灾后恢复重建
来源:本站  时间:2021-08-28 09:27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支持企业加快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经营十条措施的通知》( 豫政办明电( 2021 ) 27 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支持企业加快灾后重建复工复产二十条措施》( 郑政办( 2021 ) 46 号)   精神,为切实加大对受灾严重地区灾后重建、复工复产的金融支持,中牟县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

一、支持对象

中牟县辖区内受灾严重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发放信用贷款。

二、贷款方式

(一)经办机构:中牟农商银行。

(二)授信额度:每户原则上不超过30 万元。

(三)贷款期限:一年以内(含),随用随贷、专款专用、循环使用。

(四) 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 限LPR ( 3.85% ),结息周期不低千半年。

(五)贷款用途:用于灾后恢复生产经营,不得用于消费等其他支出。

(六)担保条件:免抵押、免担保,纯信用发放。 

(七)办理流程:各相关单位书面推荐支持名单上报县农商行;由县农商行进行审核,与借款主体签订借款合同。

三、配套政策

(一)迅捷化办理。采取批量化、快速化、便捷化方式,线上线下全面开展,从推荐到贷款发放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完成。借款主体申请材料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确保广大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在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中有资金保障,坚定发展 信心。

(二)设立风险补偿金。将原有的金融扶贫"企贷企用 “ 风险补偿金扩大使用范围,用于此次专项信贷风险补偿金。 县农商行按照放大不低于 20 倍比例投放贷款,确保应贷尽贷、应贷快贷。县政府和县农商行风险分担比例按照7:  3 分担。属于涉农市场主体的,可由县农商行与县中小担保公司按“政银担“ 合作模式投放贷款,免收担保费,风险分担比例按照2 : 3: 5 分担,不 占用新设风险补偿金额度 。

(三)加强货币政策支持。人行中牟支行对县农商行在存款准备金、再贷款、再贴现、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延期   还本付息工具等方面加大资源倾斜力度,推动县农商行获取低成本可贷资金 。

四、 贷款流程

(一)借款人向行业相关部门申请,同时行业相关部门主动筛选有贷款需求用于灾后恢复生产经营的市场主体;

(二)行业相关部门向中牟农商银行推荐客户;

(三)中牟农商银行受理调查评级授信;

(四)中牟农商银行与客户签约放款。

          从行业相关部门推荐到放款,原则上3个工作日办结。

 

          联系人:

          中牟县农商行                      张克涛                13676946640

          中牟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黄池威                15093097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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