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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国资委机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来源:郑州市国资委  时间:2022-06-15 09:21  


郑州市国资委机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目的

为了提高维护公共安全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害,特制定《郑州市国资委机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郑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委机关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委机关办公楼及管辖范围内发生有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规范、职责明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属地管理”的原则。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成立郑州市国资委机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机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正、副总指挥一名,下设抢险救援、救护、后勤保障、善后处理及调查等小组。处室长为各小组负责人,小组人数视突发事件等级进行适当调整。

    总指挥:党委书记、主任曹东锋

副总指挥:党委委员、二级调研员廖新新

各应急小组成员: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法规处、人事处、规划发展处、企业改革处(企改办)、财务监督处、考核分配处、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产权管理处(行政审批办公室)、监督检查处、党建工作处、宣传教育处、信访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处等各处室人员

    委办公室为机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分工协作,同时设立机关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简称“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当天机关值班带班领导担任,组员为当天机关值班人员、值班保安及物业人员等。

 2.2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编制、修订所辖范围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2)及时组织机关各部门人员对所辖范围内突发公共事件开展应急处置;

(3)负责所辖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和处置情况报告;

(4)负责组建相应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培训和演练;

(5)机关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协助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做好后勤保障、善后处理、调查等工作。

 3  有关应急预案

 3.1用电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电器失火后,第一目击人应大声呼喊,立即切断事发地电源,利用附近的灭火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灭火,并立即报告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迅速组织人员参与灭火。

    机关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灭火。火情继续扩大的,迅速拨打119报警。如有人员受伤应首先抢救伤员,并拨打120救助。

    火灾无法控制时,机关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立即采取措施疏散人员和车辆,关闭供电系统,同时疏通消防通道,指定专人在路边引导消防车进行入现场。

(2)若发现有人触电,第一目击人应大声呼喊,立即关闭电源,同时使用绝缘材料帮助触电者脱离电源,及时报告机关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并拨打120急救电话请求救援;触电者脱离电源后,视情况现场施救或就近医疗机构急救;出现人员伤亡的,机关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及时报告。

(3)应急处置结束后,机关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组织展开事故调查,在调查结束一日内将事故起因、造成损失、处置结果等形成书面报告。

 3.2办公楼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发现火情的第一目击人应大声呼喊,利用附近的灭火器材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先期处置,并向机关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

(2)机关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委机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市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召集抢险人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应急处置,本着“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组织抢救被困人员,并视火情采取相应灭火措施。火情继续扩大的,迅速拨打119报警,出现人员受伤的,拨打120救助。

(3)火情发展可能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时,机关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及时组织楼内人员撤离(不能乘坐电梯撤离),切断办公楼总电源,并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办公楼,维护现场秩序。

(4)机关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及时组织疏散大厦周边车辆,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指定专人到路口引导消防车进入现场。

(5)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机关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组织善后处理及事故调查工作,核实灾害损失,配合保险公司做好理赔取证,并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将事故起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处置过程形成书面报告。

 3.3电梯事故应急预案

(1)办公楼电梯发生故障后,被困人员应及时大声呼救或使用手机、电梯内的故障电话报警,收到呼救信号的人员应立即报告机关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2)机关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迅速核实情况,通知电梯维护人员进行先期应急处置,迅速解救被困人员。人员受伤的,应及时拨打120救助或就近送医疗机构救治。

(3)机关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及时安排停止使用电梯,在故障电梯前摆放醒目的警示牌,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4)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机关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善后处理及事故调查工作,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将事件原因、造成损失、处置过程及结果形成书面报告。

 3.4雷击、暴雨等恶劣天气灾害应急预案

(1)接到雷击、暴雨等恶劣天气预警,机关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通过电话等方式及时发布预警,通知各部门切断电源和网线,并根据政府相关部门要求采取预防措施,必要时组织员工撤离到安全区域。

(2)机关办公楼发生雷击、暴雨等灾害,机关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立即报告市应急领导小组,并迅速安排切断办公楼电源,断开网线,组织大楼内人员安全、有序撤离到安全区,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

(3)机关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保护灾害现场,并随时向市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处置进展。

(4)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机关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组织善后处理及相关调查工作,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将灾害情况、处置过程及结果形成书面报告。

 3.5地震灾害事件应急预案

(1)接到地震预报后,机关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根据市应急领导小组指令,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先期处置。依法发布有关信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对事发建筑物进行全面检查。加固,关闭电源,转移物资,撤离工作人员,同时组织人员对建筑物进行安全警戒,禁止人员进入,保证人员财产安全。

(2)若未有预报突然发生地震灾害,机关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迅速发出警报信号,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迅速撤离现场至安全地带。一层办公员工应迅速头顶保护物跑到室外空旷处;高层办公的员工应保持镇定,可选择办公桌下面、储藏室、坚固的家具旁、卫生间等空间小的空间避震,也可以躲在内墙根、墙角等易于形成三角空间的地方,不易塌落的地方躲藏,并用毛巾或衣物捂住口鼻,防止灰尘和烟雾。要远离门窗和阳台,不要使用电梯和跳楼的方式离开。职工身体受到伤害时,应设法清除伤害物体,开展自救互救工作,待情况稳定,确保无危险后,再想办法离开事发现场(不要乘坐电梯离开)或大声呼救等待救援,并设法取得搜救队伍的帮助。

(3)地震发生后,机关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立即报告市应急领导小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先期处置,组织救援队伍搜救受灾人员,安排有余震危险的所属部门全部人员撤离至安全地带。搜救工作应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进行,避免造成新的人员伤亡。

(4)机关现场处置领导小组应在确认没有余震后,在上级相关部门指导下,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全面展开人员搜救和财产抢救,并及时收集汇总地震破坏、人员伤亡、救援行动等情况,随时向市应急领导小组进行续报,并负责采取防御措施,消除次生灾害隐患。

(5)应急处置结束后,机关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清理,核实灾害损失,配合保险公司做好理赔取证,抚恤伤亡家属,并将处置结果在调查结束后迅速报市应急领导小组。

 3.6机关食堂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发生员工食物中毒后,第一知情人应大声呼喊,呼吁周围人员停止进吃中毒食品,并报告食物中毒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食物中毒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人员应急处置,安排人员拨打120电话及时将病人送医院进行治疗。

(2)食物中毒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采取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标本,以备检验;对可疑中毒食物及其有关用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对现场进行保护,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材料。

(3)食物中毒现场处置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中毒场所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及用具,并进行清洗消毒;对微生物性食物中毒,要彻底清洁、消毒接触过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用具以及贮存食品的冰箱、设备,加工人员的手也要进行消毒处理;对化学性食物中毒,要用热碱水彻底清洁接触中毒食品或可能接触过的容器、餐具、用具等,并对剩余的可疑食物彻底清理杜绝中毒隐患。

(4)食物中毒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采取后续处理措施,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供货商收回已售出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并追究有关责任,控制食物中毒事故扩散。经有关职能部门检验后,属于被污染食品,予以销毁。

(5)应急处置结束后,食物中毒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组织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并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将事故原因、处置过程及结果形成书面报告。

 4  应急处置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事发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应立即向机关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包括食物中毒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同)报告。机关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根据相关预案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开展先期处置工作。

 5  善后处理

应急处置结束后,机关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做好事故调查、核实损失、现场清理、恢复正常工作,并按要求制定整改措施,组织整改。

 6  保障措施

6.1通讯保障

机关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在办公楼等重要部位醒目位置公布报警电话。机关每天24小时开通门卫电话,节假日和夜间保证值班室电话通畅。机关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6.2应急物品保障

配备必要应急救援物品,保证应急救援行动有效开展。

7  宣传、培训和演练

7.1宣传

机关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定期在机关进行法律法规、应急救援常识和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应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

7.2培训

机关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应急救援技能。

7.3演练

机关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每年至少有组织、有程序的开展一次应急预案的演练,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处置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8  附则

  8.1预案更新

 机关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对预案定期进行修订,保证预案的有效性、实用性。

 8.2奖励与责任

 机关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对在应急救援行动中表现突出、消除了重大险情的部门和个人提出奖励建议;对有关部门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8.3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郑州市国资委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8.4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

 本预案经郑州市国资委领导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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