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热线直通车直播访谈
发布时间:2016-03-15 16:05 来源:市工商局

:吴局长您好,对于工商部门的职责,很多人直观的感受应该是流通领域出现的问题,很多应该找工商。其实商部门承担的职责应该远不止这些。


:是,比如企业商户的注册登记,对商标、广告、合同的监管,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传销和变相传销、包括流通领域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在内的经济违法违规行为。

:郑州市工商局在3•15期间主要活动安排有哪些?


:今年的3•15活动主要是开展集中宣传纪念活动。主要是深入社区、大型广场等场所,开展真假商品鉴别、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受理投诉等方式,大力宣传315纪念活动。

今天的广场活动在各县、市、区都有设立,市区设置的点主要有以下地点:

二  七 世纪联华长江路店

金  水 经五路红专路东北角天成珠宝广场

管  城 航海路国香茶城映月社区(管城区党史馆)

中  原 桐柏路与沁河路交叉口西北角中原区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门口

惠  济 南阳路与东风路交叉口同乐广场

上  街 上街区厂前路新安西路工商质监所门前


:郑州市工商局在2015年的主要工作和成效有哪些?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全面履行服务发展、市场监管、消费维权等各项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2015年,郑州工商的工作是“大改革、大发展、大监管、大提升”。在改革方面,我们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提升了登记便利化水平,工商登记、三证合一、电子营业执照等简政放权的措施,极大的刺激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所以2015年还是我们大发展的一年。全年新增各类市场主体16.23万户,同比增长21.95 %,平均每天新开业市场主体445户。在这样的背景下,2015年度也是我们郑州工商大监管的一年。我们依法查处无照经营、不正当竞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商标广告等违法案件的同时,积极探索信用监管体系,让诚信企业和不诚信企业都清清楚楚的展现在市民眼前,约束的效能初步显现。另外,2015年,我们的服务水平和能力也大大提升。针对商事制度改革后市场主体“井喷”给注册窗口带来的压力,我们通过增设服务窗口,政府购买服务,减少审批环节,下放登记权限,优化审批流程,优化窗口服务,整治积压办照等手段,彻底解决了这一问题。截至2015年9月底,全市工商登记窗口基本实现当天排号、当天受理、限期办结,注册登记实现大提速。另一方面,我们狠抓队伍建设和能力提升。为顺利推进改革和服务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和纪律保证。


听众问:关于办理预付卡,消费者应该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


:建议广大消费者不要轻易相信商家的消费优惠而办理预付卡,要选择有规模、有实力、有信誉的商家,在办理预付卡业务时,要注意查看是否有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否有效,要开具书面的凭证,写明收费方式和金额,同时一定要开具发票,并核对好发票上的印章与营业执照是否一致,有一条不满足的,都不建议去办卡。


听众问:每年都会抽检商品吗?抽检不合格的商品惩罚力度如何?


:郑州市工商局2015年度科学制定抽检计划,针对重点商品组织实施抽查检验,加大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的后处理力度,以检测带动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商品抽查检验主要情况如下:2015年抽取商品703个批次,293个批次被判定为不合格,合格率为58.3%。其中电动自行车20个批次,18个批次被判定为不合格,合格率为10%;手机及电池20个批次,12个批次被判定为不合格,合格率为40%;服装鞋帽和箱包398个批次,其中182个批次被判定为不合格,合格率为54.3%;儿童、学生用品86个批次,其中31个批次被判定为不合格,合格率为64.0%;家用电器83个批次,29个批次被判定为不合格,合格率为65.1%;消防用品10个批次,其中3个批次被判定为不合格,合格率为70%;装饰装修材料86个批次,18个批次被判定为不合格,合格率为79.1%。针对抽检不合格的样品,郑州市工商局已函告其标称生产厂家及其所在地工商质监部门,同时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清查并依法查处。截至2015年12月31日,已立案查处案件122件,罚没款74.28万元。


:市工商局今年开展了汽车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专项整治,听众朋友们都比较关注,您能介绍一下具体情况吗?


:2016年3月13日郑州市工商局印发了《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汽车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汽车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进行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一是不及时交付合格证的行为。消费者购车时,销售企业隐瞒合格证信息,以各种理由为借口,未随车向消费者交付汽车合格证,或者经消费者同意,双方协商后,仍未按承诺时间交付汽车合格证,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的合法要求。二是以“零首付”为诱饵骗取费用的行为。销售企业以“零首付”为诱饵,不以售车为真实目的,诱骗消费者交纳高额费用后,仍无法完成购车交易且不退还已交纳的费用。三是强制购买保险的行为。一是消费者全款购车时,销售企业强制要求消费者在指定的保险企业购买保险,如不购买则无法按时提车;二是消费者分期购车时,销售企业强制要求消费者2年内或更长时间在指定的保险企业购买保险并交付续保押金,如不按要求购买保险则不退续保押金。四是附加额外条件售车的行为。销售企业故意隐瞒车辆数量的真实情况,人为造成车辆的紧张局面,消费者购车需交纳车款以外的费用或者购买指定金额的装饰、配置、配件等。五是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销售企业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店堂告示、宣传彩页、新车发布、现场推介等形式对汽车油耗、配置、功能、性能,以及相关主要数据、降价促销信息等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在维修保养、装饰装潢过程中,对使用的汽车零配件以及其他产品的有关信息作虚假表示等。六是合同格式条款违法行为。汽车销售、维修企业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或部分免除经营者责任、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或使用制定商品或服务等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七是汽车销售、维修中的其他违法行为。使用假冒伪劣配件行为。汽车维修服务中,所售配件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国产冒充进口、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以及使用“三无”汽车配件的行为。过度维修、收费行为。汽车维修服务中,企业故意隐瞒汽车真实维修情况,造成小病大修、少修多付等现象。

听众问:哪些市场主体要进行年报?不年报有什么后果?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配套规章规定,凡2015年12月31日前在郑州市各级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均依法应当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报送2015年年度报告。当年设立登记的市场主体,自下一年度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否则将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示为经营异常状态,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听众问:我想注册个商标,是去工商局吗?


:注册商标有两个途径,一是直接到北京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二是委托合法的商标代理机构帮您去办理。郑州市局包括河南省局都无法办理商标的注册、变更、转让等这些手续。


听众问:我想办一个公司,但钱不多,工商局对注册资金有限制吗?


:可以。国务院于2014年2月印发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所以,您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注册公司。


吴局长:(总结)非常感谢广大听众对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天的交流时间很短暂,我们真诚欢迎广大市民朋友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可以通过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市工商局网站、信函、微博等渠道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建议,帮助我们不断改进工作,更好地服务省会经济社会发展。大家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高度重视,精心梳理,认真分析,深入研究,制定改进工作的方法和措施,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提升工作效能。今后,我们决心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工商局的正确指导下,以此次热线访谈活动为契机,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最终目标,进一步转变观念、改革创新,进一步转变职能、服务发展,进一步转变作风、提升效能,为开创工商行政管理事业新局面、促进以国际商都为统揽的郑州都市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最后,再次感谢郑州人民广播电台,为我们提供与大家交流沟通的机会,感谢广大市民朋友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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