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为人民 定争止纷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0-11-04 08:35 来源:金水区人民政府

导    语:人民调解是我国法律所确认的一种诉讼外的调解形式。它有自己独特的组织形式,完整的工作原则、制度、程序,严格的工作纪律,形式多样的工作方法。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直接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

访谈问答:

1、我想了解一下什么是人民调解?

回复:你好, 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依照法律、政策及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规劝,促其彼此互谅互让,在自主自愿情况下,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

2、我是咱金水辖区的群众,想找咱们调解员帮忙,但是不知道人民调解收费吗?

回复:你好,人民调解负责调解民间纠纷,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您直接去您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或者社区办公室即可。 

3、你们好,我住在东三街13号院,属于南阳路街道,我跟楼上邻居因为下水道漏水发生了多次口角争执,想找咱们调解员帮忙,请问到哪申请调解?

回复:你好,发生纠纷,可以到所在地的社区申请调解。我也可以给您说一下南阳路司法所的电话,您先打电话咨询一下。您记一下,63924116.

4、你好,我想之前的公司产生了一点纠纷,老板有一部分钱一直没有给我结算,请问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吗?

回复:可以的,人民调解只限于民间纠纷,即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包括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劳动纠纷等民事纠纷。

5、请问人民调解有法律效力吗?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6、我申请的调解已经调解成功了调解协议书双方也都签字了,可是我害怕对方最终不执行,请问人民调解协议可以进行司法确认吗?怎么确认?

回复:你好,人民调解可以进行司法确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7、我之前申请了人民调解,也算调解成功了,协议书双方也都签字了。可是现在对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怎么办?

回复: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建议您联系我们调解员三方再坐在一起商讨一下。如若对方还是拒不履行的话,您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8、你好,我之前在东风路十二里铺社区申请的人民调解,咱们调解员多次联系对方,可是对方都不出面,也表示不接受调解,请问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回复:你好,对于这种对方当时拒不接受调解的或者调解不成功的。建议您先终止调解,可以让调解员联系咱们社区的派驻律师。让律师向对方普及一下相关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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