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扶在线答疑
发布时间:2020-11-27 10:00 来源:中原区人民政府

2015年,河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制度出台,因为此项政策涉及面较广,部分群众对如何办理还有一些疑问,本次在线问答就来给大家答疑解惑。

1.市民问:今年60岁了,可以申请奖励扶助金吗?

答:可以申请。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对象以个人为单位,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一)具有本省户籍的城镇居民或户口迁出本省但仍在本省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原本省城镇居民;

(二)没有违反计划生育号召和政策法规生育且目前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三)年满60周岁;

(四)未享受外省(区、市)同类奖励与扶助、国家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以及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

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程序和具体政策解释由省卫生计生委制定。

2.市民问:奖励扶助怎么发?

答: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标准参照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标准执行。从2015年1月1日起,对年满60周岁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发给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每年每人共计1120元。

奖励扶助金由省财政厅和省卫生计生委确定的金融机构统一代理发放,以个人为单位,每年发放一次。

3.市民问:申请奖励扶助需要什么条件?

答:1、具有本省户籍的城镇居民,指户口登记地址在本省行政区内,不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居民。

2、户口迁出本省但仍在本省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原本省城镇居民,指原属于本省城镇户籍居民,现户口已迁往省外,但按照有关规定仍在本省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人员。

4.市民问:申请奖励扶助需要哪些资料? 

答:奖励扶助对象个人申报时应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身份证

2、户口本

3、婚育状况证明(办理退休手续的原工作单位或现居住地居(村)民委员会出具)

4、本人近期免冠照片2张

户籍迁入外省仍在本省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人员,提供退休金(养老金)发放部门出具的发放证明。

奖励扶助申报流程:1、每年1月31日前,申请人携带申报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2、2月15日之前社区初审后报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后交社区公示,15个工作日将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证发放到个人手中。3、3月31日前县(市、区)负责汇总确认当年发放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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