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农民工工资在线问答
发布时间:2020-12-18 10:00 来源:中原区人民政府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很多农民工在外辛辛苦苦干了一年,结果却遭遇拖欠工资,这时候该怎么办?当农民工们遭遇拖欠工资的情况,该如何维权?本次在线问答就来介绍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政策。

1.王先生: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受理范围?

答:1、负责贯彻执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协调处理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2、根据行政执法管辖权限,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用工作制度;3、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关系协调制度,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实施国家工时及休息、休假、假期等相关制度规定、承担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王先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哪里举报?

答: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3.王先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处罚?

答: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进行处罚、上黑名单、追究刑事责任、新闻媒体曝光、地方政府通报、约谈、处分。

4.高女士:企业拖欠工资怎么办?

答:企业拖欠工资是向单位用工发生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5.高女士:投诉企业拖欠工资需要哪些材料?

答:需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名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与单位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

6.高女士:劳动保障监察不予受理情形?

答:1、违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受理和查处。

2、举报、投诉人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已经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事项,如:对于因工资支付争议、劳动合同争议、离职或辞退除名或开除争议,工伤待遇争议以及因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违约金等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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