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卫生计生委评选郑州市名中医工作在线访谈
发布时间:2018-06-29 08:16 来源:市卫计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促进中医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名中医评选工作。

1.这次评选活动的主办单位是谁?  

答:主办单位是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评选范围是那些?

答:“郑州市名中医”申报对象:在全市市属市管及以下医疗卫生、教育等机构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在职执业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医师)医师。

3.评选数量有几位?

答:全市范围内,评选不超过10名“郑州市名中医”。

4.评选条件有那些?

答:评选条件共分三种,分别是必备条件、优先条件、破格条件。

5.破格条件有那些要求?

答:破格条件共有两种:一是国家级重点中医专科或省级以上(含省级)中医重点学科带头人,从事中医工作年限可放宽至15年及以上。二是长期在基层从事中医临床工作,有突出专长,辖区中医药重要学术流派传人,医术精湛、门诊量大、区域外病人比例高、群众中声誉高、行业内影响大,且从事中医药类工作30年以上者,职称、论文、科研不作具体要求。

6.评选有什么程序?

答:共分初评和推荐两种。初评工作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单位推荐、专家委员会评议、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等方式和程序进行。

市属市管医疗卫生单位自评,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负责辖区内所属所管医疗卫生单位的审查初评,推荐人选材料汇总后报评选活动办公室。推荐人选要倾向基层和临床一线。

7.如何进行形式审查?

评选工作办公室根据申报要求,对各地、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提交专家委员会进行综合评议。

8.如何进行专家评审?

答:评审专家委员会按照“社会公认、注重导向、优中选优、兼顾平衡、宁缺勿滥”的原则,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确认、评比,采取综合评分、无记名投票,必要时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形成综合评议意见,提出“郑州市名中医”建议人选,提交郑州市名中医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郑州市名中医”候选人人选。

9.确定名单后如何公示?

答:公示“郑州市名中医”候选人人选名单。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应在自名单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用书面意见形式向评委会办公室提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书面材料上签署自己的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单位法人应在书面材料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否则视为无效、不予受理。对于有异议的提名人,评选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委员会调查核实后,提交评选领导小组进行裁定。经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名单由市人社局和市卫生计生委联合发文确定为“郑州市名中医”。

10.郑州市名中医有何表彰?

答:(1)“郑州市名中医”称号由市人社局和市卫生计生委联合命名,向获评为“郑州市名中医”的人员颁发荣誉证书。

11.郑州市名中医有何待遇?

答:评选结果记入本人档案,考核、评先、晋升职称时,同等条件下所在单位优先推荐;所在单位应为其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并在单位其它分配、待遇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国家、省有关部门开展相关评选活动时,优先推荐上报。

建立“郑州市名中医工作室”,配备助手或学术继承人。

12.郑州市名中医的义务有那些?

答:获得“郑州市名中医”称号后,要积极做好对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的传、帮、带工作,带徒至少1期(每期3年),培养1-2名学术经验继承人。特殊情况经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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