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房管局局长走进《廉政时空》直播间为民解忧
发布时间:2018-06-14 14:24 来源:郑州市房管局

直播照片.jpg

6月14日,郑州市纪委监委驻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纪检监察组与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郑州市房地产市场和产权交易管理中心,以及各单位相关职能处室的领导和同志们一同走进《廉政时空》直播间,与广大听众在线进行互动交流。

节目开始后 ,郑州市纪委驻市房管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雷鸣介绍了2018年重点工作:今年,是我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第一年,郑州市纪委派驻市房管局纪检监察组综合监督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两家单位,主要职责是:督促这两家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依法行政情况,履行对这两家单位的监督责任。党的十九大以来,纪检监察组密切配合市房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扎实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一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通过检查考核、“一案双查”等措施,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二是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三是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扎实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专项活动,着力解决党员干部特权思想等作风问题和基层腐败问题;四是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为全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随后,市房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德耀向听众介绍了单位的主要职能和一年来取得的工作成绩。市房管局主要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房地产开发管理、房地产市场监管、房屋租赁市场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安全管理、物业维修资金管理、房屋产权交易管理等工作。李德耀局长指出,近年来,市房管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各项工作部署,探索建立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长效机制。2017年,全市完成棚改项目新开工10万套,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9.6万套;科学实施房地产宏观调控,商品住房价格保持基本稳定;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全面开展,房屋租赁信息服务监管平台上线运行;不断优化房屋交易流程,全年共完成房屋产权交易业务受理24万件。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市出台了一系列住房租赁管理配套政策和青年人才购房优惠政策,各项工作都在有序推进中。

市产权交易管理中心主任张振明也介绍了单位的主要职能和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国家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政策,房屋登记职责划转至国土部门,房管部门继续履行产权交易管理和房地产市场监管职责,市编委“郑编[2017]45号”文件批复,将原郑州市房屋交易和登记中心更名为郑州市房地产市场和产权交易管理中心,是隶属于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的正县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宏观调控、房屋交易、房地产市场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有关房屋交易规定,负责办理房屋转让和产权交易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商品房预售款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组织实施,房屋面积测绘成果检查验收,房地产市场和房屋交易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维护和监测、分析,协助征缴房地产契税等工作。自2017年7月起,我市房屋交易转让、登记各类业务现已在六个办事大厅(房管局东、西、北三个办事大厅,国土局三个办事大厅),实现了同不动产登记部门的联合办公,群众办理房屋交易过户、登记手续,只需提交一套资料、一个窗口受理、并行审批、七个工作日办结。他表示,房管部门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热情周到、高效廉洁的服务。

在近一个小时的现场连线中,市房管局李德耀局长接听了涉及人才购房政策、预售资金监管、商品房网签备案、商品房验收交房、二手房交易等方面的热线电话,对听众反映的问题,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进行了认真详细的解答。对现场不能解释答复的和因时间原因无法直播的热线电话,李德耀局长表示将会把这些问题带回去,汇总办理后给听众答复。

节目结束后,雷鸣组长对社会各界对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事业发展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并指出,在今后的工作中,驻市房管局纪检监察组将积极探索健全完善与综合监督单位之间的日常联系、定期会商、常态监督等工作机制,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督促市房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班子强化政治担当,落实政治责任,进一步抓好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也欢迎广大群众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更大的关心和支持。听众朋友在办理房产以及公积金相关业务中,如果发现市房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公职人员存在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和腐败问题的,请及时通过来信、来访、电话、邮件等形式与我们沟通或举报,我们一定会认真核查,严肃查处。让我们携起手来,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专责监督和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共同推动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直播照片1.jpg

【热点问题解答】

1.符合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条件,现在能申报购房补贴吗?对购房时间有什么要求?

答: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青年人次首次购房补贴工作的申报受理从2018年1月1日正式开始。购房网签时间必须是在我市人才政策发布之后,即在2017年11月23日(含)以后。

2.非郑户籍人才申请购房,属于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没有劳动合同和营业执照怎么办?

答:非企业单位职工无法提供劳动合同和营业执照的,可由单位出具单位性质、购房人在职证明等,提供单位机构代码证即可。

3.人才公寓申请的条件是什么,怎么申请?

答:人才公寓的供应对象为经各级人社管理部门认定的人才,且其家庭在郑州市内无住房的,按照不同层次享受相应的住房面积标准。

申请人才公寓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人才公寓申请表;

(2)已婚申请人及参加申请的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单身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单身承诺或未婚承诺;

(3)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4)经有关部门确认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才分类评价证书等相关证明;

(5)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材料或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等凭证。

(7)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具体申请程序和人才认定标准,待细则发布后即可获知。

4.郑州市目前租赁住房可以享受哪些社会公共服务?真的可以实现划片入学吗?

答:在郑州市租赁住房,且按规定进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可持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依法享受承租方落户服务、公积金提取服务、卫生计生服务、子女义务教育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等相关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

文件第二十条第五款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租赁住房的,可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和户籍证明材料,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享有子女相对就近入学的义务教育服务。具体情况以市教育局文件要求为准。

直播照片2.jpg

5.如何认定安置房网签对象?

答:安置房网签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收拆迁房屋的村民。由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对安置群众花名册进行认定,并向市房管局提供名单作为安置房网签、网签合同备案依据。

6.开发企业安置房项目必须符合哪些条件才能网签?

答:开发企业满足:(1)以出让方式供地;(2)“四证”办理齐全;(3)已交付使用。三个条件的安置房项目。

7.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与合同备案有什么区别?

答: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是指商品房买卖双方通过商品房联机备案系统在线签订、打印商品房买卖合同并通过“系统”提交商品房买卖网签电子合同的行为。合同备案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买卖双方已签字盖章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报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确认的行为。

8.如何查询购房合同是否备案?合同备案需提交哪些资料?

答:本人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或购房合同到房管局东区服务大厅二楼61号窗口或西区二楼11号窗口进行查询。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开发企业需提交以下资料:

(1)商品房预售款收存信息表;

(2)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入账明细表;

(3)买卖双方签字盖章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式三份)和合同备案信息摘要;

(4)委托书;

(5)限购相关资料(详细内容请参照限购政策及实施细则);

9.非郑州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购房的条件?

答:1、2016年12月22日后购房的买受人需提供近3年内在本市连续24个月以上(含24个月)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凡属补缴且补缴日期在2017年3月17日之后的社会保险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不再作为购房的有效凭证。

10.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离休或退休的;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非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农业户口、在职期间被判刑、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租房;出境定居或户口迁出本行政区域的;职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的。

11.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如何确定的?

答:市区内借款人单方在郑州市级缴存公积金的,最多可贷40万元,夫妻双方均在市级缴存公积金的,在郑州市内购房,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最多可贷60万元,其它情况均为40万元。购买家庭首套房贷款金额不超过房产总价的80%,购买家庭第二套房最多可贷房产总价的70%。购买存量房最高可贷总房价的60%,具体每个职工的贷款额度,依据上述规定,结合还款能力、借款人最长贷款年限和缴存时间、月缴额综合确定。

12.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交的材料分为个人、配偶、共有人等购房人信息资料和所购房产资料,个人信息资料主要有借款人、配偶、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期房的购房资料,如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购房信息备案表、不动产登记证明、楼盘的预售证和土地证复印件等。二手房以卖方所有权人、配偶及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个人信息和所购住房的原产权证为购房资料。


党政机关网站标识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
政府网站找错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