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发布时间:2020-11-11 09:32 来源:郑州日报客户端
经市政府研究,自10日2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

11月10日晚8点半左右,从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下发通知,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台和省环境监测中心联合会商结果及省联防联控通知要求,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经市政府研究,自10日2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

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期间,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活动。全市停止举办各类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可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根据郑州市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橙色预警要求,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实施停产或限产。停止建筑拆除施工,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 停止室外电焊、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等作业(经批准的应急抢险、一类民生工程在达标情况下可正常组织施工,二类民生工程项目、绿牌工地可进行除土石方作业外的其他工序作业);裸露场地应当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全市停止渣土运输 (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工程、一类民生工程项目除外),停止办理渣土车电子通行证并进行锁定。全市停止水泥罐车、建筑物料运输 (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一类民生、二类民生工程、绿牌工地除外) ,停止办理渣土车电子通行证并进行锁定。非道路移动机械(含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压路机、铺路机、叉车等)停止使用(按照减排清单允许橙色预警响应期间正常生产、施工的企业、工地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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