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22-06-30 10:03 来源: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进一步净化我市医疗服务市场,严厉打击医疗诈骗、虚假广告、欺诈骗保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按照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制定下发了《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安排部署在全市开展为期近一年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于5月启动,分自查自纠、集中治理、总结巩固3个阶段进行,整治范围为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从四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一是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重点打击医疗机构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所备案证书》或《医疗执业证书》,医师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或备案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对外出租、承包医疗科室,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配合医保部门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行为,严厉打击各类诈骗医保基金行为,重点聚焦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社会办定点医疗机构、检验检测等机构,篡改肿瘤患者基因检测结果、血液透析骗取医保基金以及医保卡违规兑付现金等领域,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医保回收药品牟利等行为。三是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未按照医疗广告审查相关证明文件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严厉查处未经审查发布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的行为。四是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依法查处医疗机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超量收费、串换编码、低价医药项目套用高价医药项目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未按明码标价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规线下采购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诱导消费,过度诊疗等违法违规行为。

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各区县(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要充分认识治理医疗乱象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职,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优势,组织开展集中执法,深入调查核实,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对在医疗乱象治理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医疗机构特别是社会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水平迈上新台阶,守住人民群众健康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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