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验收公示(郑州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
发布时间:2022-08-26 21:15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2021年河南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方案》问题2“郑州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相关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务院国资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2021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方案》(发改地区〔2022〕1041号)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河南省郑州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位于中牟县万滩镇永定庄村北的实验区和缓冲区,存在大面积鱼塘养殖,北孙庄村北缓冲区和核心区除鱼塘养殖外还种植大片经营性果树。保护区内郑州天润泉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从事农业种植、家畜养殖、观光休闲等经营活动。惠济区保护区附近临河滩区内还存在骑马、游艇等旅游项目。

二、整改措施

一是建立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细化针对性整改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二是结合黄河滩区“清四乱”整治行动,采取督导检查相结合方式,推进落实整改;三是全面清理整治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违规违法水产养殖、经营类项目,规范实验区水产养殖,杜绝环境污染;四是完善监管机制,定期开展暗访检查,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分别以郑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林业局名义,印发了《郑州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对照反馈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建立了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逐条细化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制定下发了《郑州市林业局关于开展郑州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机制》,明确了督导验收、通报讲评、问题处置、巡查巡护、协调配合五项工作机制,成立五个督导组开展督导,发现问题即刻以问题提示函、督办函、问题交办单等形式不断加压推进。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市林业局共开展黄河湿地清理整治督导三十余次,适时就整治进度进行通报,下发问题提示函、督办函,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三)经排查整改,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鱼塘已全部清理退出,不存在违规违法水产养殖、经营类项目。针对“万滩镇永定庄村北的实验区和缓冲区,存在大面积鱼塘养殖,北孙庄北缓冲区和核心区除鱼塘养殖外还种植大片经营性果树”问题:经排查,保护区郑东新区段实验区现存鱼塘288个,面积4320亩,周边生产生活设施、垃圾等已经清除,现已全部完成退养整改;经营性果树按照《河南省林业局关于沿黄湿地自然保护区内果树种植整改的指导意见》共拆除防鸟网面积121325平方米,66户果园经营者均已签订共管协议。“保护区内郑州天润泉农业生态开发有限公司从事农业种植、家畜养殖、观光休闲等经营活动”问题:2018年以来,郑州市已将该园区的养殖、餐饮、住宿、观光休闲设施进行了拆除清理,2021年对该区域再次全面排查,共排查生产生活用房900平方米、硬化地坪1500平方米,已全部拆除并进行生态恢复,目前该园区家畜养殖、观光休闲等经营活动已全部停止,只保留农业种植。“惠济区保护区附近临河滩区内还存在骑马、游艇等旅游项目”问题:共排查出马12匹、骆驼2头、游艇3艘,已按要求进行了清理整治,同时加强巡查力度,发现反弹即行即改。

(四)由郑州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成立三个巡查巡护工作组,配备无人机、平板电脑、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对保护区涉及的沿黄六区县(市)实行分片包干,开展巡查巡护工作,确保每月至少全域巡护1次,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每周巡护1次,严防问题反弹,确保整治成效。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9月4日,共10天)向郑州市林业局反映。

联 系 人:鄂白羽

手机号码:13526886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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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zzzrbhd@126.com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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