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为了促进家庭教育事业发展,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地方立法计划,市妇女联合会作为起草部门,负责起草并向市政府呈报了《郑州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送审稿)》,拟制定地方性法规。市司法局按程序组织进行立法审查,研究形成了《郑州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为扎实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依法立法,现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4月1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市司法局。

传    真:0371-67661830(转505室收)

电子邮箱:lifazhengqiuyijian@126.com

政府网站:郑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民意征集栏目、郑州市司法局网站立法草案征求意见栏目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桐柏路224号郑州市司法局(505室)邮编:450006

联系人:牛欢欢   电话:0371-67186315

附件1:《郑州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郑州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022年3月11日

按照政府立法程序,市司法局于2022年3月11日至4月10日组织对《郑州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1、分别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司法局网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2、向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有关市直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

3、向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和建议43条,其中,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15条;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市直各部门意见和建议26条;立法基层联系点意见和建议2条。

三、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各方面反馈意见主要集中在家庭教育政府指导工作体系搭建、家庭教育服务在基层如何进一步细化落实等方面。经研究论证,采纳28条。部分意见未被采纳主要原因:一是部分意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已有明确规定;二是部分意见的立法条件尚不成熟,需进一步调研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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