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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08-06 11:38  

       为聚焦市场主体关切,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我市制定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2020年7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指出,近年来我国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企业困难凸显,亟需进一步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更多采取改革的办法破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强化为市场主体服务,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提出了六个方面政策措施。2020年12月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豫政办〔2020〕44号),提出21项具体措施和80项重点任务,旨在着力破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二、目的意义
       经过国家、河南省以及我市连续营商环境评价,虽然我市营商环境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先进地区和沿海城市相比,我市营商环境仍然存在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主动服务意识不强、简政放权不到位、创新创业人才集聚的体制机制不活、“一网通办”尚未完全实现、数据运用水平低等方面。特别是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市场主体困难凸显,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更加突出,亟需我市进一步对标先进,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三、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六个方面共40项具体措施,进一步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对标先进水平,着力破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强化为市场主体服务,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四、主要内容
       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精神基础上,结合我市已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文件,制定我市实施方案,共提出了六个方面共40项具体措施:
       (一)持续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主要内容有:探索推广“多评合一”等并联办理模式;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加快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深入推进“多规合一”。
      (二)进一步简化企业生产经营审批和条件。主要内容有:开展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专项清理行动;在重点领域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聚焦重点领域推行告知承诺制;做好省级下放审批权限对接管理工作;简化企业期满换证程序;强化新能源汽车优惠政策落实;在食品制售审批领域进行改革试点;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频次;改进涉企保证金收取范围和方式。
       (三)优化外贸外资企业经营环境。主要内容有:持续提升口岸服务水平;加快推进优化通关流程;落实精简单证工作;提高货物进出口通关效率;简化对外贸易管理手续;完善外商投诉工作机制。
       (四)进一步降低就业创业门槛。主要内容有:优化部分行业从业条件;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完善支持灵活就业政策措施;规范流动商户经营行为;清理针对新业态的不合理管理措施;完善对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包容审慎监管措施;完善对智能网联汽车的包容审慎监管措施;增加新业态应用场景等供给;完善数据共享管理机制。
       (五)提升涉企服务质量和效率。主要内容有:进一步推进企业开办经营便利化;探索推进“一业一证”改革;逐步扩大电子发票使用范围;大力推进电子税务局建设;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加强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优化动产担保融资服务。
      (六)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主要内容有:建立健全政策评估制度;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联系机制;建立健全营商环境投诉处理机制;强化营商环境评价结果运用;抓好惠企政策兑现。
       五、适用范围
       适用部门:郑州市所有涉及营商环境建设的部门以及其他相关单位。
       适用对象:各类市场主体。
       六、术语解释
      “多评合一”:将项目可行性研究、用地预审、选址、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水土保持评价、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等事项的申报材料编报为一套,政务服务网(大厅)统一受理、统一反馈,审批部门同步评估、同步审批。
     “多规合一”:统一测绘技术标准和规则,在用地、规划、施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各阶段,实现测绘成果共享互认,避免重复测绘。
     “提前申报”:装载货物的进境运输工具启运后、运抵海关监管场所前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场所前3日内向海关申报。
      “两步申报”:第一步概要申报,企业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办事平台进行概要申报,审核通过,货物担保提离;第二步完整申报,企业需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按照报关单填制规范完成完整申报,办理缴纳税款等其他通关手续。
      “两段准入”:以进口货物准予提离进境地口岸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含场地)为界,分段实施“是否允许货物入境”和“是否允许货物进入国内市场销售或使用”两类监管作业(分别简称“第一段监管”“第二段监管”)。
     “一业一证”:将一个行业准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许可证。
      七、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 读 人:谷欣、杨文军
      联系方式:6718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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