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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農業局

 

    

 

部門名稱

鄭州市農業局

部門職能

1.擬定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2.組織全市農業資源區劃、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宜農灘地、宜農濕地、農村可再生資源的開發利用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負責保護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和水生動植物工作。   

3.研究提出全市農業產業政策,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   

4.制定全市農業科技、教育、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協調農科教結合工作,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農業各產業(含種植業、畜牧業、漁業、鄉鎮企業、農業機械,下同)技術推廣項目和科研項目的遴選與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

5.研究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建設農產品商品基地;扶持培育龍頭企業,延伸農產品加工;制定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發展農產品流通仲介組織;協調和優化農產品流通環境。

6.制定全市農業資訊化工程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擴大並深化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等農業經濟資訊的收集、整理、分析、發佈和利用。

7.制定全市農業各產業產品品質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農產品、綠色食品、飼料產品、農機產品的安全生產和品質監督認證。

8.宣傳貫徹有關農業法律、法規;監督檢查農業法律、法規的實施;依法查處違反農業法律、法規的案件;起草我市農業法規、規章、辦法等文稿;指導全市農業法制體系建設,承擔農業有關的行政復議工作;組織獸醫行政、獸藥藥證藥檢工作,代表市政府行使漁船檢驗和漁政監督管理權;負責農業機械安全監理工作。

9.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政策意見;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貫徹執行農業基本政策;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指導農村集體財務會計及審計;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合同管理等工作;指導小康村的建設、檢查、驗收工作。

10.提出全市農業和農村發展的財政補貼、稅收、信貸、保險以及年度主要農產品和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的進出口的政策建議;提出全市農業基本建設投資計劃,負責農業各產業建設項目申報、組織實施、驗收管理。   

11.協調農口各部門工作和涉農部門有關農業方面工作。   

12.指導鄉鎮企業、農墾行業、原種場、良種場、直屬企業的產業、產品結構調整及深化改革和經營管理。   

13.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改革、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工作;指導有關社會團體為農業經濟發展服務。   

14.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部門地址

地址:鄭州市桐柏南路十九號

郵編:450007

網址:http://www.zzagri.gov.cn

電話:0371-67170759

內設處室

 

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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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71-6717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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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教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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