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在该中心发布“自2024年5月6日起开始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的通知后,广大缴存职工高度关注相关事项,并通过多种渠道咨询关于商转公方面的问题。
今日,针对大家普遍关心的一些问题,记者专门采访了公积金中心信贷管理处的相关负责人。
该负责人首先就“商转公”申请对象和条件方面的问题进行回答:
灵活就业缴存职工中,已经办理贴息贷款的,暂不能将贴息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已经办理商业贷款,符合商转公贷款条件的,可以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
县区的房屋需要到县区不动产部门办理房屋抵押,因此县区房屋应该到县区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办理商转公业务。
符合两个条件时可以变更主借款人申请商转公:一是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时,房本上有配偶或共有权人的名字,二是当初是办理商业贷款抵押时配偶或共有权人为抵押人之一。
办理商转公贷款时不参考原商业贷款剩余年限,认定公积金贷款年限,重新按照公积金贷款政策认定贷款年限。
商业贷款借款人不是贷款房产的产权人时,不能再将原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析产不存在房屋交易,新产权人无需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原商业贷款借款人失去了产权,不能用他人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因此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公积金贷款手续可持公证书办理,商业贷款的业务请向原贷款发放银行咨询。
有合规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及配套的商业贷款合同时,符合商转公申请条件的,可以办理商转公贷款。
组合贷款家庭就同一套房产同一笔贷款中已经包含有公积金贷款,享受了公积金优惠政策,商贷部分不能再申请商转公贷款。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符合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的,都可办理商转公贷款。
现役军人不能作为主借款人办理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但配偶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且房屋能为公积金贷款设定抵押担保时,可以办理商转公业务。
非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符合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时,可以办理商转公贷款。
符合两个条件时可申请商转公:一是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时,房本上有女方的名字,二是办理商贷抵押时女方为抵押人之一。
符合两个条件时可变更主借款人申请商转公:一是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时,房本上有共有权人的名字,二是办理商贷抵押时共有权人为抵押人之一。
办理商转公贷款时,只要符合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和商转公贷款其他条件时,都可以申请。
对于“商转公”转换方式的相关问题作出如下回复:
符合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时,申请商转公贷款当日,即可办结公积金贷款全部手续。申请人可结合商转公贷款业务预约的办理日期,于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前,与商业贷款银行商定结清商业贷款的事项。
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时,如果变更借款人,使用直还方式的,应事先向原贷款银行告知变更情况,并征得银行同意,以保证能顺利结清原商业贷款,正确出具解押手续。
符合商转公贷款条件时,所有商业贷款均可使用先还再贷方式转换为公积金贷款。目前,签约商转公贷款业务的中原银行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商业贷款发放银行能够根据签约为借款人出具《同意办理顺位抵押的函》,即表明可以使用直还方式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具体可以咨询商业贷款发放支行。
对于21家签约银行分行、支行具体指哪个行?该负责人回复到:商转公签约银行一览表中,有签约银行的全称。可以到原商业贷款发放银行网点,咨询分行与支行的关系。
同时,郑州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中心将努力把服务职工的好事办好,持续做好跟踪服务,大家在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以随时向办理大厅和客服热线“12329”反映,该中心将及时答复解决。
记者 孙雪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