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开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各区县(市)、乡镇共征集民生实事项目意见建议1万余件;在立法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全年召开立法座谈会、论证会15次,通过线上线下征求意见786条……
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监督、代表等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形成了生动的地方人大履职实践。
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及郑州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跟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紧扣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需求,主动躬身入局,依法履职尽责,共制定地方性法规2件、修改11件、废止6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9个,开展执法检查7项、专题询问2次、专项工作评议3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强化政治机关意识 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2021年,常委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着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特别是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召开后,常委会党组第一时间召开扩大会议,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强化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就常委会工作报告、年度立法计划、会议议题及审议表决结果、县乡人大换届、自身建设等重要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30次。强化“两个善于”,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依法作出决议决定10项,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88人次,确保市委重大部署、人事安排意图顺利实现。
依法推动重大国家战略落地落实。开展我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立法和文旅融合发展专题调研,审议批准核心示范区总体发展规划及起步区建设方案,并作出相关决议,推动规划和方案稳步实施。听取我市水资源管理工作报告,专题调研南水北调水资源节约、水生态保护工作,全力护航一泓清水永续北上。首次对做实金融扶贫与助力乡村振兴工作进行评议,听取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报告,检查畜牧“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调研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人大实践。积极探索人民当家作主新途径,及时总结金水区街道居民议事会议制度试点经验,在全市扩大试点工作,推动基层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全面推开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各区县(市)、乡镇共征集民生实事项目意见建议1万余件,经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票决出民生实事项目525件,一大批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民生实事得到有效办理。不断完善人大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与代表联络站融合建设,搭建人大代表履职和群众有序参与立法平台。在立法计划编制、监督议题收集、开展执法检查或专项工作评议中,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问卷调查、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民意、集中民智。加强对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提请市委研究转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全市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并作出相关决定,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有效落实。
全力投入防汛救灾和疫情防控。去年,郑州遭遇历史罕见特大暴雨与两轮疫情冲击,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时发出倡议,动员全市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积极投身防汛救灾和疫情防控工作。全市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积极响应号召,参与群防群治,带头复工复产,助力灾后重建,捐款捐物价值超过2亿元。常委会机关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分包区县(市)、企业、项目、社区,加强督导指导,抓好措施落实,做好志愿服务,引导群众增强信心、恢复生产、稳定生活。大家的前行坚守和奉献付出,体现了新时代人大和人大代表的责任担当,为防汛救灾和疫情防控作出了应有贡献。
提升立法质量效率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小切口发力,在立法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立法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
助推社会治理能力提升和生态环境改善。针对我市物业管理方面出现的矛盾和诉求多元化的特点,制定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对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无主管楼院物业管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公共收益监管、突发事件应对等问题予以规范,为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构建党建引领下的物业管理体系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古树名木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生态和科研价值,为保护好我市现有古树名木宝贵资源,培育和延续古树资源,制定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努力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环境。坚持立改废并举,以构建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数字化营商环境为重点,对我市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进行专项清理,对不符合国家“放管服”改革精神或与有关上位法规定不衔接、不配套、不适应等情形的郑州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等6件法规予以废止,对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11件法规予以修改,推动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需要说明的是,立法计划中的国土空间规划管理项目,因上位法尚未出台等原因暂缓审议,我们将继续深入调研持续跟进。
健全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坚持立法工作“双组长”制,发挥立法协调工作专班作用,建立常态化联系和督导协调机制。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坚持法规草案审查修改、年度立法计划编制以及法律草案征求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意见建议,着力打造“立法民意直通车”。注重开门立法,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综合运用网络、报刊、新媒体等平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立法意见建议,努力使每一项立法、每一款条文都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全年召开立法座谈会、论证会15次,通过线上线下征求意见786条,其中223条意见建议被不同程度采纳吸收。实行新颁布法规新闻发布会制度,针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相关部门解读宣讲,有效推动法规宣传实施。
扎实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全面推进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市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成覆盖各区县(市)及乡镇的备案审查工作平台。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首次实现市、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全覆盖。依法对2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对涉及行政处罚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