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安局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
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0-05-25 16:26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20]13号)文件要求,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提升对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聚焦政务公开主题,按照全国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同时结合郑州市现行的户籍政策,积极主动作为,制定郑州市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确保公开事项全面科学、标准规范适用,流程简明可行,全力提升全市公安机关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现已较好的完成了市政府办公厅部署的前期工作任务。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收到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20]13号)后,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此项工作,明确由治安支队为此项工作责任单位,要求治安支队结合郑州市人民群众需求和公安工作实际,对户籍管理领域的公开事项、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坚持公平公正、合法有序、及时准确、便民利民的公开原则,编制工作目录,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更好的服务郑州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对照标准,贯彻落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按照市局党委部署,安排专门民警严格对照公安部印发的《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中户籍管理的18项事项逐项进行梳理,逐项明确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公开时限、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层级等,并面向全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尤其是基层户政部门征求意见,将工作抓实抓细。一是进一步细化公开事项目录。全面梳理我市户籍管理领域公开事项,逐项细化公开内容,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二是进一步细化公开事项标准。根据我市拟公开的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逐项确定涉及的每个具体事项的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等内容,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在实施中不断细化、完善。三是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结合我局目前正在开展的各项放管服工作,在公安户政大厅、公安派出所户籍室对外公开各项事项公开要素的同时,积极利用广播电视、“警民通”公众号、微博等载体,扩大政务公开领域和知晓群体,努力做到社会全覆盖。四是进一步提升站位。要求全体户籍民警提高站位,按照公开的各项内容为群众做好服务,促进与人民群众的交流,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征求、收集群众需要公安机关公开的相关意见和服务内容,及时上报并进行公开,回应群众期待。

三、健全机制,持续深化。市公安局将严格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深入做好郑州市户籍管理领域公开工作的设计,谋划、制定公开的具体内容、方式、渠道、目标标准和工作要求,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政务公开要求,形成协调联动的良好局面,强力推进户籍管理领域公开工作。目前我局对省公安厅下发的《河南省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业务规范标准(征求意见稿)》正在逐项进行梳理,并积极上报意见建议。下一步,市公安局将根据省厅下发的规范目录,进一步细化我市的公开事项,并对遇到的新的户籍领域改革信息等政策发生变化时,及时进行更新,持续做好户籍管理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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