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社会保险中心关于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情况报告
来源:市社会保险中心    发布时间:2020-05-25 17:46  

为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20﹞13号)要求,抓好我市社保领域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我中心严格落实通知要求,按照市政务公开办限定间节点,狠抓任务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社保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我中心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心党组书记盛喜真同志担任,相关工作由办公室牵头,标准化建设处具体落实,信访工作处、法制处、信息保障处重点配合,各分中心、业务处室协同推进,全中心形成合力,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主要进展和采取的措施

(一)深入开展政策学习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抓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20〕5号)贯彻落实,经中心党组研究,由盛喜真书记组织相关处室负责人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并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明确任务分工,靠前部署落实,在中心前期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对标国务院新制定的社保领域标准指引,全力做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二)全面梳理社保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一是精准领受任务。根据市政务公开办通知,4月5日,我中心办公室、标准化建设处、信访工作处处室领导现场与市政务公开办相关人员进行了汇报交流,结合我单位经办工作对下发的事项目录进行了现场认领,对后续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进行了说明,形成了一致的解决办法。二是编制本地社保领域公开事项标准目录。4月5日现场对接会结束后,由我中心办公室牵头,标准化建设处和信访工作处协同,利用清明假期,在我中心前期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市社保经办领域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政务公开事项,对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包括的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内容和格式进行了规范和统一。三是指导试点基层单位完成社保领域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填报。4月20日,接市政务公开办公室通知后,我中心主动与二七、上街、中牟三个县区政务公开负责人和社保分中心相关人员联系,指导完成了三个单位的社保领域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填报和审核工作,并于22日上报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自3月23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工作开展以来,我中心严格落实上级通知要求,从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着手,充分发挥我市社保领域标准化建设成果,及时高效完成了中心相关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发挥我市社保领域标准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的优势,尽量将相关工作在市社保中心这一层级消化落实,尽量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完成数据抓取和填报,尽量减少基层单位的工作负担。同时,以此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为契机,结合全省社保经办新系统上线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市社保经办领域标准化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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