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市违法建设治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为加强我市违法建设治理,保障城乡规划有效实施,提高人居生活质量,按照政府立法工作安排,《郑州市违法建设治理办法》被列为2020年度政府立法计划力争完成项目,拟制定政府规章。市城管局作为起草部门,向市政府呈报了《郑州市违法建设治理办法(送审稿)》及有关材料。

为进一步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依法立法,市司法局按照政府立法程序,现将其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2020年10月1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市司法局。

传    真:0371-67661830

电子信箱:lifazhengqiuyijian@126.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桐柏路224号郑州市司法局政府立法处202室  

邮编:450006

附件:《郑州市违法建设治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点击下载)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郑州市违法建设治理办法》被列为2020年度政府立法计划力争完成项目,拟制定政府规章。按照立法程序,市司法局于2020年9月15日至10月16日将《郑州市违法建设治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下列方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1.分别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司法局网站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2.向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以及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委员会、大数据管理局等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

3.向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各有关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47条。其中: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及有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42条,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意见和建议6条,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1条。

三、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各方面反馈意见主要集中在执法主体,违法建设法规、规章的适用范围,违法建设类型,违法建设法律责任如何界定等方面内容。经研究论证,采纳了31条。被采纳的意见主要涵盖违法建设的概念、执法部门之间的执法衔接与联合执法机制、发挥科技手段在违法建设监管中的作用、引入信用管理、明确各部门在查处中的职责边界、进一步细化强制拆除的情形和流程等方面内容,以及部分立法技术规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部分意见未被采纳主要原因有:一是相关违法行为在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上位法中已有明确处罚规定,本办法不再重复表述;二是有些属于执法部门在工作层面的具体协调问题,不宜通过立法调整;三是有些建议不符合国家“放管服”改革精神,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

按照立法程序,下一步将组织市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团对《办法》进行专家论证,对部分意见和建议作进一步研究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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