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保障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维护警务辅助人员的合法权益,市政府将《郑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列为2020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计划保证项目。起草部门市公安局向市政府呈报了《郑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送审稿)》及相关材料。
为进一步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依法立法,市司法局按照政府立法程序,现将其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并将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20年10月3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传 真:0371-67661830
电子信箱:lifazhengqiuyijian@126.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桐柏南路60号郑州市司法局政府立法处
邮 编:450006
附 件:《郑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点击下载)
2020年9月30日
《郑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
按照政府立法工作程序,市司法局于2020年9月30日至10月31日对《郑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组织开展了公开征求意见工作。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1、分别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司法局网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2、向县(市、区)政府、有关市直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
3、向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截止11月初,共收到意见和建议,共计92条,其中,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73条,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意见和建议10条;立法基层联系点意见和建议9条。
三、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各方面反馈意见主要集中在辅警招聘、签订劳动合同主体、薪酬待遇、优待抚恤、财政保障等方面内容。经研究论证,采纳43条。被采纳的意见主要涵盖统一辅警招聘途径、公安机关与辅警签订劳动合同、理顺市县两级辅警薪酬确定和保障机制、完善辅警职业保障、明确优待抚恤保障等制度,以及部分立法技术规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部分意见未被采纳主要是因为,一是有些内容在有关法律法规中已有明确规定;二是有些内容属于贯彻落实部门内部日常管理工作;三是有些意见与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相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