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雕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提升城市文化品位,促进城市雕塑建设健康发展,按照市政府2017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市城市管理局起草了《郑州市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送审稿)》,经市政府法制办初步审查,拟制定市政府规章。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广泛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在2017年8月1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市政府法制办。
传 真:0371-67446680
电子信箱:lifazhengqiuyijian@126.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西路233号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处(702室) 邮编:450006
2017年7月13日
按照立法程序,市政府法制办于2017年7月13日至8月12日对《郑州市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多个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开展了征求意见工作。
一、分别在《郑州日报》、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政府法制信息网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向11个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派出机构及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建委、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市园林局、市林业局、市教育局等市直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
三、向所有市委常委、市政府副秘书长以上领导呈送征求意见和建议。
截止8月8日,共收到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共计23条。其中,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派出机构及有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13条,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9条,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