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市公共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的通告

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郑州市公共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的通告


为引导和规范公共文明行为,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城乡文明建设,提升城乡文明水平,按照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文明办,按照政府立法程序起草形成了《郑州市公共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为进一步增强政府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提高政府立法质量,根据《立法法》和《郑州市制定政府规章和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188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郑州市公共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17年9月30日前通过下列方式反馈至市政府法制办。

传    真:0371-67446680

电子信箱:lifazhengqiuyijian@126.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西路233号市政府法制办法规处     邮编:450006

附件:《郑州市公共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

                          

                                                                         2017年8月31日


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和渠道开展了公开征求意见工作:

一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法制信息网全文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是向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部门、政府派出机构及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

三是书面呈送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以上、市政府副秘书长以上、市政协秘书长以上、市中级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等市领导征求意见;

三是向28个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征求意见;

四是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听取专家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各方面意见和建议198条,经研究论证,共采纳159条。


网友留言
  • 2017-10-30 16:05:30 匿名网友
    路边可以打公共文明广告标语
  • 2017-10-30 16:02:43 匿名网友
    各个街道办可以在自己管辖区域内,进行公共文明标语宣传。
  • 2017-10-30 15:57:32 匿名网友
    非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时,大多都不遵守交通规则,行人过人行横道提心吊胆,希望可以参照其他地市对非机动车进行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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