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市消防工作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消防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地方立法计划,市消防救援支队起草并向市政府呈报了《郑州市消防工作若干规定(送审稿)》,拟制定地方性法规。市司法局按程序组织进行立法审查,研究形成了《郑州市消防工作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为深入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依法立法,全面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政府立法质量,现将其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2月17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市司法局。

传    真:0371-67661830(转515室收)

电子邮箱:lifazhengqiuyijian@126.com

政府网站:郑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意见征集栏目、郑州市司法局网站立法草案征求意见栏目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桐柏南路60号郑州市司法局(515室)邮编:450006

附件:1.《郑州市消防工作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

        2. 关于《郑州市消防工作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023年1月18日

按照政府立法程序,于2023年1月18日至2月17日组织对《郑州市消防工作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1、分别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司法局网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2、向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有关市直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

3、向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和建议84条,其中,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39条;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市直各部门意见和建议33条;立法基层联系点意见和建议12条。

三、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各方面反馈意见主要集中在单位消防工作职责、消防队伍建设、基层消防检查与执法、 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保障等方面。经研究论证,采纳52条。被采纳的意见主要包括:明确乡镇、街道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加强基层消防执法检查力量、提高消防救援队伍的福利待遇、严格人员密集场所、学校、福利机构、“九小”场所、“多合一”场所等场所的消防安全要求,增加对部分禁止行为的罚则等。

部分意见未被采纳主要原因:一是部分意见在国家和本省有关法规、规章中已有明确规定;二是部分意见不具备立法条件,超出了地方政府规章的立法权限;三是部分意见不符合目前实际情况,现阶段不具备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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