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创新社会治理,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由市人社局作为起草部门,负责起草并向市政府呈报了《郑州市居民服务一卡通规定(送审稿)》,拟制定政府规章。市司法局按程序组织进行立法审查,研究形成了征求意见稿。为深入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依法立法,现公布《郑州市居民服务一卡通规定(征求意见稿)》及其起草说明,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在2023年5月2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1.政府网站:郑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意见征集栏目、郑州市司法局网站(郑州市政府法制网)立法草案征求意见栏目
2.电子邮箱:lifazhengqiuyijian@126.com
3.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桐柏路224号郑州市司法局政府立法处,邮编:450006
4.传真:0371-67661830(转506室收)
5.电话:0371-67185363,联系人:王海超
2.关于《郑州市居民服务一卡通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023年4月19日
按照政府立法程序,于2023年4月19日至5月22日组织对《郑州市居民服务一卡通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1、分别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司法局网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2、向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有关市直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
3、向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和建议76条,其中,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45条;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市直各部门意见和建议24条;立法基层联系点意见和建议7条。
三、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各方面反馈意见主要集中在居民服务一卡通的服务范围及服务事项、一卡通服务的便民措施、一卡通与其他各类卡证的关系、一卡通办理和及服务开通等方面。经研究论证,采纳55条。被采纳的意见主要包括:在条文中更加明确了居民服务一卡通的概念和功能、将更多生活化和便民化使用场景纳入居民服务一卡通推广领域、推动实现数据互通和卡码通用、增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等。
部分意见未被采纳主要原因:一是部分意见不具备立法条件,超出了地方政府规章的立法权限;二是部分意见不符合郑州目前实际情况,现阶段不具备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