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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新闻发布会
来源:市政府新闻办  时间:2020-12-25 10:00  

发布人:

张金生 郑州市司法局副局长

孙伟强 郑州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

陈洪周 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刘志丹 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

主持人:

杨俊卿  郑州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办主任

时间:2020年12月25日  10:00

主持人  杨俊卿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郑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

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法律援助是一项民生工程,今年郑州市司法局开展了“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品牌建设活动,该活动对助力复工复产、助力脱贫攻坚起着很好的作用,为了对此项活动的开展情况有更多的了解,并回答记者朋友关注的问题,今天我们有幸邀请到了:

郑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张金生先生

郑州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孙伟强先生

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陈洪周先生

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刘志丹先生

今天发布会共有两项议程,首先进行第一项,请张金生局长介绍我市“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品牌建设活动开展情况,第二项:记者提问环节。

首先,进行第一项议程。有请张局长致发布词。

张金生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好!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及社会各界一直以来对郑州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关注和大力支持!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法律援助制度以及郑州市今年以来开展的“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的情况。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我们始终坚持将法律援助作为党委、政府的一项惠民政策、民生实事、法律保障举措来实施,坚持让更多的老百姓得到这一政策的实惠,享受到法治的阳光、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通过法律援助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今年,根据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我们主动将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通过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助力疫情防控、助力复工复产、助力脱贫攻坚,通过进一步扩充法律援助事项,完善各项便民服务措施,简化受理审查程序,提升法律援助质量等,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彰显出法律援助的良好效果。

为将“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开展好,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举措:

一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开展法律援助进小区、进校园、进军营、进工地、进敬老院等活动,广泛宣讲,切实提高法律援助的影响力。全市共开展专项宣传活动30余场次,通过发放法律援助知识大礼包、现场法律咨询、授课解读法律、法律知识文艺汇演等方式,赠送、发放宣传资料一万余份,解答咨询3000余人次,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是有针对性的扩大法律援助的范围。针对疫情的发生,根据群众的需要,我们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的事项和人员范围,对因疫情导致的劳动报酬支付、劳动关系解除等纠纷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军人、警察、社区志愿者等不再审查家庭经济状况。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等受援群众,提供上门服务。

三是为重点人群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将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农民工、残疾人、军人军属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

四是推动“12348”热线提质增效。疫情的发生对普通百姓的生活和习惯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为更好满足群众足不出户、电话咨询的需要,我们将郑州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值班坐席由原来的5个增加到11个,全部由执业3年以上的律师值守热线、解答咨询,我们还制定出《值班律师工作守则》《热线文明用语、服务禁语》等规范,建立了不满意查处和定期考核退出等制度,确保咨询解答的质量和效果。

为开展好品牌活动,我们还有其他一些配套措施,这里就不再详细介绍了。2020年,市委、市政府、市司法局党委更加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财政经费保障有力,法律援助人员扎实办案,确实做到了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成效突出、效果明显。全市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0489件,其中,民事、行政类案件3940件,刑事辩护类案件4845件,认罪认罚法律帮助类案件11704件;涉及农民工的案件2690件,为农民工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2786万元。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法律咨询117800余人次,其中,“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57000余人次。

再次感谢媒体朋友们对“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广泛报道,感谢媒体朋友们长期以来,对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关心支持和监督。

谢谢大家!

主持人  杨俊卿

感谢张局长的介绍!接下来是现场提问环节,欢迎各位记者朋友就本场新闻发布会的相关内容进行提问,按照惯例,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提问现在开始。

中原网:法律援助有哪些条件、范围和便民服务的措施?

张金生

谢谢这位记者同志的提问。

1、条件:郑州市在政策上不断降低法律援助的门槛,在全省率先实施城乡一体的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根据市委、市政府两办出台的郑州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规定,目前执行的是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郑州市最低月工资(1900元)为经济困难标准,需要由申请人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开具经济困难证明;持低保证人员、军人军属、农民工等特殊人群免经济状况审查;法院审判阶段未聘请律师的刑事被告人,也不需要提供经济困难证明。

2、范围:法律援助的事项范围包括刑事辩护法律援助、民事工伤、交通事故、请求支付劳动报酬、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等多达20多项。凡案件在法律援助事项范围之内,符合经济困难标准的公民均可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的重点人群主要有农民工、军人军属、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妇女等。随着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我们逐步把更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事项纳入到法律援助的范围。

3、便民服务措施:在便民方面,我们不断探索,不断巩固和完善覆盖城乡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目前,全市设立的15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均有法律援助接待窗口,有170个律师事务所、乡镇司法所被设立为法律援助受理点,法律援助机构还在全市两级法院、检察院和看守所设立有法律援助工作站,已经打造出成熟、可靠的“城区半小时、乡镇一小时”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网络,方便群众就近咨询法律问题、提出法律援助申请。

今年年初,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法律援助进驻市政务大厅,为更加方便老百姓办事,我们把法律援助一件事推出来在“郑好办”app上实现了上线,并将申请审批时限由原来的7天缩短为3天,与原来相比更加方便、快捷。

郑州电台:在农民工法律援助方面有什么具体的举措?

孙伟强

谢谢这位记者同志的提问。

农民工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是推动我们国家城镇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作。今年年初,国务院出台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并于5月1日开始实施。多年来,我市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高度重视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对农民工采取了一系列的优惠措施。

一是广泛宣传。组织律师前往建筑工地、劳务市场等农民工集中的地方进行宣传,尤其是在节日前后,到汽车站、火车站等农民工流量大的地方集中宣传。市法律援助中心还通过市内公交站牌的公益广告扩大法律援助和12348热线的影响,让更多农民工知道法律援助,在需要的时候第一时间找到法律援助;

二是畅通渠道,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对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一律简化手续,免予审查经济状况,对涉及农民工的案件做到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

三是推行多人面谈机制。凡讨薪农民工5人以上的案件,邀请代表人和援助律师进行面谈,并制作面谈笔录,当面告知权利、义务,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防止激化矛盾,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

四是加强监管、注重实效。建立起对农民工案件从案前、案中、案后各个环节的案件质量监管措施,采取电话回访、庭审旁听、卷宗审查、质量评估等多种手段,确保农民工案件的质量和效果。

近三年来,全市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1696件,共为农民工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1.13亿元,有力地维护了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郑州晚报:能否介绍一下郑州市的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

陈洪周

谢谢这位记者同志的提问。

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是我们郑州市法律援助工作的亮点。市委、市政府两办下发的郑州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对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于经济困难条件审查,不设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限制,实现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全覆盖”,这一规定标志着郑州市对军人军属获得法律援助不再设任何门槛限制,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具有开创性。为方便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市法律援助中心在郑州警备区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也在当地武装部设立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形成了长效协作机制,很好地维护了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由于工作成效突出,市法律援助中心两次被郑州市委、市政府和郑州警备区联合表彰为“关心支持国防建设十佳单位”,2020年还获得了由中部战区和河南省等七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政法委联合授予的“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正观新闻:郑州市在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确保办案质量方面有什么措施?

刘志丹

谢谢这位记者同志的提问。

办案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是影响老百姓对法律援助工作评价好坏的关键因素。为保障案件质量,我们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1)精挑细选办案律师。只有政治过硬、业务精良、热心公益的人员才能从事法律援助办案工作,至少有3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才能办理重大刑事案件。而且,法律援助机构在指派律师办案时会根据案件需要指派专业特长对口的律师来办理;

(2)实施办案全过程管理。组织专人对办案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管,从受案时的接谈见面,到案中的旁听庭审、征询意见,再到结案后的卷宗检查、案件回访,建立起全流程的监管制度;

(3)开展案件质量评估。对于结案归档的案件采取日常评估和同行评估相结合的办法开展质量评估工作,逐步建立评估结果与补贴发放相挂钩的机制;

(4)建立奖惩机制。组织年度精品案件评选,对入选案件给予适当奖励,激励律师多办案件、多出精品;逐步建立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服务诚信记录和体系,建立投诉调查、责任追究建议、处理结果通报等制度,对于违规人员严格依法、依纪进行处理。

这一系列举措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维护每一位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中,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满意度。

主持人  杨俊卿

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记者提问到此为止,如果大家有其他问题需要深入了解,在会后联系相关工作人员,我们将为大家提供更多有关内容,也可进行深入的采访。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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