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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城市更新条例》 新闻发布会
来源:市政府新闻办  时间:2024-01-16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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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魏    东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韩广道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张江涛 郑州市政府副秘书长 

苏建设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局长 

主持人:李红轩 郑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时    间:2024年1月16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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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红轩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郑州市城市更新条例》新闻发布会。

《郑州市城市更新条例》已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作为全国省会城市首批、全省首部城市更新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制定为规范和推进我市城市更新活动,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今天我们召开《郑州市城市更新条例》新闻发布会,是为了给大家介绍《条例》的相关内容,并回答媒体关心的问题。

首先,我介绍一下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发布人: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魏东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韩广道

郑州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江涛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局长 苏建设

下面,先请魏东先生介绍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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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魏东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向长期关心、关注和参与城市更新立法工作的各界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11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了《郑州市城市更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一部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总结我市城市更新工作经验做法、为我市城市更新工作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的法规。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是向全社会,向郑州全体市民宣传解读这部《条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条例》制定的重要意义

城市更新是党和国家对提升城市发展质量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为城市更新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河南省“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做强做优郑州国家中心城市,持续推进城市更新”。刚刚结束的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也强调,“要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强化中心城市核心功能,持续提速城市更新,不断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2021年8月、2023年7月,住建部先后两次下发通知,就扎实有序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提出更为具体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城市更新的方向和目标。郑州作为国家中心城市,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背景下,大规模、扩张式的城市建设方式已难以为继。城市更新工作体量大、情况复杂,在无直接上位法规定的情形下,亟须总结提炼固化成熟经验,通过地方立法来引领、规范和保障城市更新活动,推动城市更新工作从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稳步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确保社会公共利益和城市发展长远利益的实现,更好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思路,更好践行共建共治共享的发展理念,更好地服务于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二、突出重点,加强《条例》主要内容的学习宣传

《条例》的制定与老百姓的居住环境、生活品质紧密相关,为在新形势下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在现行法律框架内破解现实难题提供了顶层设计。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是保障其有效实施的重要前提。《条例》共七章三十九条,立足我市城市更新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城市更新的内容和要求,优化城市更新体制机制,完善更新改造的实施方式和程序,明确了各方主体的权利义务,规定了系列激励保障措施,对城市更新工作的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作以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相关部门要围绕《条例》重点条款,认真组织、科学谋划、有序推进《条例》的宣传贯彻活动,将其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尤其要发挥好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深入企业、社区等基层单位,对法规进行全方位、立体式、持续性宣传,深入解读《条例》的出台背景、重大意义、保障措施等内容,调动社会各界的热情和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条例》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联动,确保《条例》贯彻实施取得实效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在城市建设由“增量扩张”迈向“存量优化”的新形势下,城市更新已经成为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和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种系统性、综合性的举措。下一步,各级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切实抓好抓实《条例》的贯彻落实。

第一,要抓紧研究制定相关配套规定。《条例》贯彻实施,对我市城市更新工作而言是新的开始,还需要很多细致的配套政策。《条例》规定城市更新项目库管理、既有建筑用途转换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推进城市更新项目的行政许可办理、用地安排、规划调整、融资扶持等政策措施”等。对此,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条例》要求,针对城市更新工作中的堵点难点,及时出台配套的政策细则,包括城市体检、土地管理、规划建设、金融财税等,通过小切口推动大改革,为系统性、可持续性推进城市更新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第二,要合力推进《条例》落地见效。《条例》的贯彻实施,不只是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与规划等部门的事情,还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如城市管理、市场监管、住房保障、财政、金融机构等。市政府要加强对城市更新工作的领导,健全城市更新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全市城市更新工作,研究决定城市更新工作中的相关重大、复杂事项,各工作部门要发挥联动优势,形成贯彻实施合力,保证《条例》执行效果。

第三,要切实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对《条例》贯彻实施的督导检查,及时协调解决贯彻落实中遇到的问题。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能,通过执法检查等形式,及时跟进、了解《条例》实施情况,督促和支持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职、改进工作,确保《条例》行得通、真管用。

同志们,新闻界的朋友们,贯彻执行《条例》是一项长期系统性工作,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积极作为,勇于担当,认真履行《条例》赋予的责任,把法规确定的各项制度、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也衷心希望广大市民和新闻界的朋友,大力支持城市更新工作,向社会深入报道和广泛宣传《条例》,共同为加快推进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郑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红轩

谢谢魏东先生全面详实的发布!接下来,欢迎记者朋友进行提问。按照惯例,提问前请先通报所代表的新闻机构。请举手示意,提问开始。

大河报记者

作为全国省会城市首批、全省首部城市更新地方性法规,请问,在立法过程中,主要的立法思路是什么?重点关注和把握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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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韩广道

城市更新作为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通过法治来保驾护航。目前,国家层面尚未制定专门针对城市更新的立法,随着我市城市更新活动如火如荼地开展,城市更新法治建设逐步提上日程。在《条例》制定过程中,我们主要结合我市城市更新特点,按照改革性、保障性的立法功能定位,着重把握了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城市规律与地方特色。根据城市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转型发展要求,立足我市城市发展阶段、产业发展需要等实际,因地制宜确定城市更新的目标、范围、类型、实施路径、权责配置等,强化规划、土地、财政、金融等方面保障措施,解决实践中的难点和突出问题,充分体现郑州特色。

第二,坚持目标导向,统筹城市发展与文化保护。规范和推动城市更新活动,从制度上保障实现城市功能提升、生活品质改善和历史文化保护的有机统一,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郑州作为八大古都之一,历史文化遗产丰厚,城市文化特色鲜明,城市更新不仅是对城市存量空间的完善提升,更是对城市文化的传承与创新。

第三,坚持民生导向,统筹居民自治与公共管理。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城市更新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建立健全城市更新公众参与机制,畅通公众意见表达渠道,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兼顾各方主体利益平衡,最大限度增进民生福祉。

第四,坚持小切口立法,统筹改革需求与法治统一。推动构建以《条例》为引领的城市更新政策法规体系,严守制度创新的合法性要求,充分考虑与现有法律法规制度的衔接,在固化改革实践成果的同时,为下一步具体实践探索留有空间和余地。

河南广电法治频道记者

请问《郑州市城市更新条例》的出台,将对郑州市城市更新起到哪些引领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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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江涛

《郑州市城市更新条例》从城市更新基本原则、推进机制、更新要求、实施程序和政策保障等方面引领、推动和保障我市城市更新工作:

(一)确立了城市更新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与安全,遵循规划引领的基本原则,明确城市更新应注重“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注重城市文脉传承,提高城市安全水平和防范重大风险能力。

(二)建立了城市更新工作推进机制。郑州市成立了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市级统筹、区级推动、专家指导”的联动机制,健全周调度、月通报、季讲评工作制度。由市政府全面统筹城市更新工作,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推进和监督管理本辖区城市更新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具体负责监督指导、规划编制、土地供应等工作。

(三)明确了城市更新应当坚持规划引领。将城市更新工作的有关要求贯穿到城市更新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中,通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和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引领城市更新项目实施。

(四)加强城市更新政策保障,为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城市更新活动提供政策支持。一是授权市政府制定推进城市更新项目的行政许可办理、用地安排、规划调整、融资扶持等政策;二是在城市更新项目的资金支持、规划指标、建筑用途转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理等方面给予保障;三是加强用地保障,对特定产业实施五年期的用地过渡期政策,支持存量工业和仓储用地转型升级。

市政府将加大统筹力度,抓紧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出台城市更新项目库管理、建筑用途转换等相关配套政策,确保《条例》落地、落实,以期尽快建成美丽、宜居、宜业的魅力郑州!

国际在线河南频道记者

郑州市已连续两年全面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请问目前取得了哪些工作成效,有哪些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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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局长 苏建设

郑州市高度重视城市更新工作,将其作为转变特大城市发展方式、提升城市发展质量的重要抓手,遵循规划引领、民生优先、保护生态、传承文化的原则,经过近两年的探索,初步形成了“一支专业团队、两重统筹引领、三层政策体系、四级项目管理”的工作机制。一是打造一支“高位推动、部门协作、专家帮扶”的专业团队。成立了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双组长的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专班,各开发区、区县(市)也都明确了城市更新的专职机构,城市更新工作合力初步凝聚。二是实施“城市体检、专项规划”两重引领。坚持体检先行,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专项规划和行动计划编制提供支撑。坚持规划引领,组织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明确以“三区十片、两轴多带”为重点,推动我市城市更新行动。三是构建“1+2+N”三级政策保障体系。“1”是《郑州市城市更新条例》,“2”是《郑州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郑州市城市更新三年行动计划》,“N”是指相关的配套政策。四是完善“三库一单”四级项目管理机制。坚持系统化项目管理思维,建立种子库、储备库、项目库、推进任务清单的“三库一单”管理制度。截至目前,郑州市共有“三库”项目699个,其中项目库161个。

近两年来,我市涌现出了很多优秀的城市更新项目,中原区磨街文创园和金水区油化厂创意园是其中的代表。

磨街文创园位于中原区华山路,是原郑州三磨研究所所在地,也是中国第一颗人造金刚石的诞生地。项目利用老旧厂房,融入现场设计元素进行更新改造,结合绿树红墙的轻松惬意环境,引入艺术及非遗展览馆、服饰、餐饮、娱乐等业态,打造了富有年轻烟火气的青年活力聚集区。

油化厂创意园位于金水区沙口路与黄河路东北角,是对原油脂化学厂老厂区的更新利用。通过“工改商”的方式,在保留老厂房既有建筑格局的前提下,导入娱乐、餐饮、文旅等业态,吸引大量年轻人前往打卡、参观、消费,形成了一个新的夜经济中心,有效激发了存量低效资源活力,实现了工业记忆向文化创意的转变,将旧空间打造成新地标。

郑州广播电视台记者

在城市更新的过程中,很多项目涉及历史文化保护,那么如何处理好更新与保护的关系?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局长 苏建设

历史文化保护是城市更新的一个重要前提,《条例》第五条规定,开展城市更新活动,应当“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保留本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延续城市、城区、街道的历史肌理、建筑特色风貌”。同时,在第八条中规定:“城市更新应当加强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与活化利用,继承和弘扬优秀历史文化遗产,促进城市建设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

在城市更新工作实际开展过程中,应平衡好历史文化保护和发展的关系。一是让老城区居住环境的改善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结合好。可以通过小规模、渐进式的“微改造”,在保持传统历史格局和风貌的基础上补足设施短板,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二是通过保留历史建筑和风貌,将现代元素与传统文化相结合,实现城市功能提升和文化传承的双赢。例如,可以通过修缮和改造历史建筑,将其转化为具有现代功能的文化场所,如博物馆、艺术中心等,这样既可以保留历史建筑和风貌,又可以满足现代生活的需求。三是要做好活化利用,激发“内生”活力。由于年代久远,部分历史街区、历史建筑活力不足,在城市更新中可以通过培育新功能、新业态,提升城市活力。例如,引入咖啡店、书店等业态,让老街区成为新网红、老街坊赶上新潮流。


郑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红轩

谢谢各位发布人!时间关系,今天的现场提问就先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其他关注的问题,可以在发布会结束后,与市人大等相关发布单位联系,进一步进行采访了解。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让我们大家携起手来,笃行法治之力,奋力开创城市更新工作良法善治新局面,为加快国家中心城市转型发展步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郑州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再次谢谢各位发布人!谢谢记者朋友们及现场工作人员!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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