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郑州市教育局印发《郑州市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郑州市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晨检流程图》《郑州市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报送程序图》等多项内容,科学规范新冠肺炎疫情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程序,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全力保护学校师生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
《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了新冠肺炎报告时限及程序,各级各类学校发生疫情后,应在第一时间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初次报告。县(市、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接到学校初次报告后,应及时与同级卫生部门核实,在2小时内报告市教育局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当地政府。
疫情处置环节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坚持“日报告”与“零报告”制度。开学前,建立师生员工健康档案,排查假期旅居轨迹、进行每日健康监测、发放“返校健康承诺书”等;开学后,动态更新疫情健康档案数据,严格落实师生员工晨检和午检工作,做好师生缺勤/缺课病因追踪,复工/复课证明查验等。医疗机构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轻重症病例实行隔离治疗,高校校医院(医务室)必须设立隔离观察室,同时提前协调、理清病例转运流程;卫生健康部门判定密切接触者范围后,学校立即按照划定范围拟定人员名单,督促学生及家长配合医学观察工作;师生出现相关症状后需停课观察,经医院排除传染病的,凭有效诊断证明返校正常上课和生活。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