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社局迅速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
来源: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3-12 10:28  

按照国家和省厅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精神要求,2020年3月5日上午,市人社局组织召开了关于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会议,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张永兴、调研员张伟及局机关养老处、工伤处、失业处、基金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市社保中心副县级干部卫洛民及中心相关处室负责人、市数据中心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认真学习了省厅《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和《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随后大家认真进行了讨论发言,结合郑州市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的意见建议。一是及时转发省人社厅、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豫人社【2020】7号)文件并提出落实意见;二是社保中心在前期筛查单位性质、企业类型基础上,尽快对全市企业进行摸底并对其规模进行划分并拟定经办规程。三是人社局和社保中心建立联动机制,共同推进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各项政策落地落细,为企业复工复产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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