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力挺企业稳定经济,大豫积极助力共克时艰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2-12 15:22  

2020年2月11日,郑州市市委和市政府印发《郑州市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举措》,出台的30条强有力措施中指出“出台涉疫情防控公证事项办事指引,为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专门公证服务”。大豫公证处在河南省司法厅和郑州市司法局的领导下,积极响应市委和市政府的号召,第一时间安排部署相关的具体工作,确保在公证行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添砖加瓦。

公证事项:

一、不可抗力公证

中小微企业因疫情发生和防疫需要影响履约的,可办理与疫情相关的不可抗力事实类公证,具体有:

1、因疫情造成的企业停工或者延迟复工的证明公证;

2、因疫情导致的道路交通管制证明公证;

3、对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隔离证明等或社区出具的隔离证明办理相关证明公证。

二、合同类公证

1、对因疫情造成的中小微企业合同(包括业务合同、劳务合同、信贷合同)延期履行、解除合同的公证;

2、对为疫情所困需融资的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融资合同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

三、保全证据公证

1、对因疫情造成的中小微企业停工停产的现场情况或因疫情而被政府要求转产的现场情况办理现状保全证据公证;

2、对急需履行通知义务的当事人,可针对邮寄通知文书的行为办理保全证据公证;

3、对政府、机关、各类官方渠道等发布的信息进行电子数据的保全证据公证;

4、为防控疫情物资办理清点、对生产过程和物资现状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对交接过程办理现场监督公证;

5、对因疫情造成的与申请人的权益有关的其他证据办理保全公证。

四、授权委托公证

对因疫情原因造成有关人员无法参加股东会,董事会的表决等办理授权委托书公证。

五、因疫情导致的其他公证事项。

具体举措:

一、线上快速办理

1、线上申请,线上受理,线上审查,线上审批,线上出证;

2、除特殊事项外对于必须签署的笔录等材料先视频存证,待疫情过后再补签。

二、减、免收公证费

1、对于生产疫情物资的企业全部免收公证费;

2、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减收公证费。

三、开辟绿色通道,实施专人办理

1、线上线下专人值班,收到信息及时回复;

2、优先受理、优先出证。

肺炎无情,大豫有爱,大豫公证处始终坚守在公证行业的最前线。凡是小微企业有困难,大豫公证处必当迎难而上;凡是小微企业有需要,大豫公证处必当全力以赴。只要您有需要,大豫始终在你身边。如果您需要我们的帮助,您只需要拿起您手边的电话,我们一直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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