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市县党委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责任、每年至少听取1次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部署安排下步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督促下级党委政府,本级政府部门以及相关领导干部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督察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实现全覆盖,述法点评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党政机关网站标识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