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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重点工作
法治政府建设动态
年度工作报告
13.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率达100%,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未通过的,不提交集体审议;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及时报请备案审查,未发现因内容违法或者不当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撤销或者认定为不合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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