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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重点工作
法治政府建设动态
年度工作报告
16.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时间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未发现以征求意见、召开协调会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的情形,不得以外聘法律顾问意见代替合法性审查意见;决策承办单位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审查意见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和依据;合法性审查成为行政协议以及以招商引资备忘录、框架协议等形式作出条件承诺的前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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