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改革举措,在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基础上,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向基层延伸。2023年1月18日,区政府办印发了《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水区街道、社区(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的通知》(金政办〔2023〕2号,以下简称《通知》)。2月13日,金水区司法局有关负责同志做客金水区门户网站在线访谈节目,为大家提供《通知》相关的答疑解惑服务。
问:制定《通知》的背景和依据有哪些?
答: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改革举措,在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基础上,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向基层延伸。2022年8月,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要求各区县人民政府积极推进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建立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
为进一步优化基层办事流程,完善基层便民服务措施,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我区对街道、社区(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证明事项进行梳理,建立了金水区街道、社区(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
问:全面推行街道、社区(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的目的是什么?
答: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向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延伸,目的是进一步优化基层办事流程,完善基层便民服务措施。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向街道、社区(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延伸后,金水区街道、社区(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当事人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中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即予以办理,让群众少跑腿,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等问题,从而有利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问:《通知》中提及的证明事项有哪些?
答:《通知》中所称证明事项,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依法需要提供的,由行政机关或者其他机构出具、用以描述客观事实或者表明符合特定条件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户籍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营业执照、许可证书、批准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权利权属证书、符合性证明或者需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的证明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行出具,表明情况属实的具有保证或说明性质的有关材料,不属于证明事项。
问:什么是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答: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行政事项的工作机制。
问:哪些证明事项应当列入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
答:凡是国家部委和省、市、县级部门已经公布列入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乡村两级有对应事项的,已列入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凡是证明事项前期由本单位出具,后期办理相关事项又需要提供的,已列入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机制。
问:《通知》适用对象有哪些?
答: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申请人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要求的证明。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问:为确保《通知》落实到位,有什么保障措施?
答:下一步,我区将围绕《通知》落实,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街道、社区(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领导,建立政务服务、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电子政务、发展改革、相关执法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参加的街道、社区(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协调机制,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推进情况。及时了解街道、社区(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有关情况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培训宣传。组织开展街道、社区(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专题学习培训、座谈研讨,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交流,推进工作顺利开展。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新闻发布会等渠道,全方位宣传解读街道、社区(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和实施效果等,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事中事后核查。针对街道、社区(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分类确定核查办法,将承诺人的信用状况作为确定核查办法的重要因素,明确核查时间、标准、方式以及是否免予核查。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承诺不实的,要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通过金水区司法局有关负责同志的讲解,相信大家对《通知》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访谈活动到此为止,感谢各位网友的热情参与,我们下期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