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已正式出台,主旨在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事件风险、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9月5日,区政府二级调研员张洋做客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节目,就《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的具体内容为大家答疑解惑。
一、问:《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一是应急救助能力建设有待夯实。为进一步完善全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
二是总结经验教训,持续提升预案的实用性。吸取“7.20”特大暴雨灾害和今年我国两广地区持续性暴雨经验启示,总结近三年我区自然灾害救助演练,优化提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实用性。
三是根据国家、省、市应急预案的制定出台。2023年至今年5月,国家、省、市陆续出台修订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依据省、市预案制定发布内容,结合我区实际,对管城回族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作出相应修改继而拟定。
二、问:《预案》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以救助预案体系建设为主线,突出统筹协调、顶层设计、救灾准备、基层基础,着眼防范应对极端灾害,着力补齐救灾救助短板,切实提升救灾救助质效,构建“大救灾”格局,提升“救大灾”能力,努力开创救灾救助工作新局面,千方百计、全力以赴保障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三、问:此《预案》修订的框架体系是什么?
答:《预案》共分为八个部分,分别是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灾害预警措施、灾情信息管理、救助应急响应、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保障措施、附则。主要明确了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中应急组织机构、等级响应划分、应急救助职责分工、应急响应措施、应急保障等重点事项。
四、问:《预案》是如何优化响应分级标准的?
答:首先是明确了启动的条件,区减灾委根据气象部门、区农业农村局、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管城分局等单位的预测预警信息,统筹考虑灾害影响程度、范围和防御能力等,综合会商研判并启动响应。其次梳理研判了响应分级标准,明确专人负责。四级应急响应由区减灾办副主任签发启动,三级应急响应由区减灾委副主任签发启动,二级和一级应急响应均由区减灾委主任签发启动。如遇紧急情况,经电话请示可以先行启动,随后补签。当响应条件发生变化时,区减灾委及时调整响应等级。
对符合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启动条件的,灾害发生地街道办事处应按照预案先行启动响应,做好组织救援,并同时报告区委、区政府和区减灾委。
五、问:《预案》中冬春救助是指什么?
答:冬春救助是指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受灾街道办事处为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对象为当年遭受自然灾害导致冬春临时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
六、问:《预案》是如何开展冬春救助工作的?
答:首先由受灾街道办事处应于9月开始做好需救助人员的调查、统计、评估,确定救助对象。其次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审核受灾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材料,组织填写需救助人员信息,在10月中旬将需救助情况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上报市应急管理局和市财政局。最后结合灾情评估情况,区财政局会同区应急管理局确定资金补助方案,及时下拨中央、省级、市级和区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冬春受灾人员吃饭、穿衣、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必要时区应急管理局可指导各街道办事处通过开展救灾捐赠、对口支援、政府采购、在库救灾物资调剂调拨等方式解决受灾人员的过冬衣被等问题。
七、问:《预案》是如何开展过渡期生活救助工作的?
答:对启动区级应急响应的自然灾害,区减灾办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及受灾街道办事处评估当地过渡期生活救助需求情况。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结合灾情评估情况,确定资金补助方案,及时拨付中央、省级、市级和区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区应急管理局指导受灾街道办事处做好过渡期生活救助的人员核定、资金发放等工作。
八、问:《预案》中开展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要遵循什么原则?
答: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要尊重群众意愿,以受灾户自建为主,由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要制定完善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制度规范,积极发挥巨灾保险等保险补偿作用,完善市场化筹集重建资金机制,确保补助资金规范有序发放到受灾人员手中。重建规划和房屋设计要根据减灾抗灾需求因地制宜确定方案,科学安排项目选址,合理布局,避开地震断裂带、地质灾害隐患点、泄洪通道、低洼易涝地等,提高抗灾设防能力,确保安全。
九、问:《预案》是如何开展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的?
答:首先根据受灾地区街道办事处的资金申请,并依据评估小组的倒损住房情况评估结果,以区政府或区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名义向市政府或市财政局、应急管理局申请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然后区财政局、应急管理局确定资金补助方案,及时下拨中央和省级、市级、区级自然灾害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各地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