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我区海外公民及企业领事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有效化解、防范我区公民和企业海外安全风险,维护其合法权益。10月31日我们在“领事保护宣传月”期间组织在线访谈,为广大网友答疑解惑。
1.市民王先生:什么是领事保护?
答:领事保护是指中国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在所在国受到侵害时,中国驻当地使、领馆依法向驻在国有关当局反映有关要求,敦促对方依法公正、妥善处理,从而维护海外中国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2.市民肖先生:领事保护的方式和依据是什么?
答:领事保护的方式主要是依法依规,向驻在国反映有关要求,敦促公平、公正、妥善地处理。依据的法规,主要包括公认的国际法原则、有关国际公约、双边条约或协定以及中国和驻在国的有关法律。
3.市民崔女士:海外安全提醒共分几个级别?
答:外交部及有关驻外使领馆发布的海外安全提醒共分三个级别,由低到高分别是“注意安全”、“谨慎前往”和“暂勿前往”。如中国公民在“暂勿前往”提醒发布后仍坚持前往有关国家,有可能导致当事人面临极高安全风险,并将严重影响其获得协助的实效,因协助而产生的费用由个人承担。您可以登录外交部网站和中国领事服务网,提前查询相关旅行提醒、警告等海外安全信息,科学规划海外出行。
4.市民张女士:出国旅行需要购买保险吗?
答:国外医疗费用普遍较高,建议您根据自身条件及目的地国情况,购买人身安全和医疗等方面的必要险种,如计划从事高风险旅游项目,建议您认真评估风险,并购买专项保险,以防万一。
5.市民李先生:赴海外探亲,可以携带个人药品吗?
答:许多国家对药品入境有严格规定,为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出国前应了解有关国家的海关规定,在允许的范围内选择所携药品的品种和数量。如因治疗自身疾病必须携带某些药品时,应请医生开具处方,并备齐药品的外文说明书和购药发票。
6.市民白女士:在海外丢失护照、旅行证该如何处理?
答:请您立即向当地警察部门报案,以便您向当地移民局申请出境签证时备用,同时持本人有关身份材料及其复印件和照片到就近的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申请补发护照或旅行证,以供回国使用。我们提请您注意:买卖、转让、伪/变造、故意损毁中国护照是违法行为,涉案人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7.市民穆女士:出国时持中国护照,现已取得居住国国籍,是否还能享有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领事保护?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中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凡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者,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因而不再享有中国驻外使、领馆的领事保护。
8.市民李先生:留学生在海外遇到抢劫等恶性事件,该如何应对?
答:如遭遇抢劫等恶性事件,应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并要求其出具报警证明,以便日后办理保险理赔、证件补发等手续。同时,尽快拨打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热线(+86-10-12308),寻求领事保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12308热线)24小时为中国公民提供领事保护与服务。12308微信小程序,除可以一键拨打热线外,海外中国公民还可以通过发送语音、文字、图片、位置等信息,进行实时、便捷的咨询和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