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通知,公开征求《郑州市“十五五”住房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意见征求时间为6月1日~6月30日。
《征求意见稿》提出,“十五五”时期郑州市住房总体目标是以建设“包容、健康、宜居”的幸福美好家园为愿景,锚定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目标,有序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打造中部地区高品质居住生活标杆,努力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为郑州市建设现代化国家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具体包含构建开放包容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创造更加多元的品质宜居生活3个子目标。
稳步推进现房销售制度
构建开放包容的住房保障体系方面,供应公租房1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5万套(间),配售型保障性住房0.2万套;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出租率达90%及以上,提高房源利用效率。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方面,规划销售新建商品住房3200万~3600万平方米,持续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快建立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基础性制度,稳步推进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制、主办银行制、现房销售制。以盘活存量为主、新增建设为辅,新增纳管各类租赁住房15万套(间),构建更稳定规范有保障的住房租赁市场。
创造更加多元的品质宜居生活方面,加大不同价位、不同面积的“好房子”供应,推动老房子改为“好房子”,打造25~30个具有区域影响力住房品质和服务标杆项目。基本完成2000年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持续推进2000年~2005年建成、基础设施不完善、业主住户改造意愿强烈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推进30年及以上房龄城镇住宅房屋首次体检。试点推进一批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项目。专业化物业管理覆盖率提升至85%,在老旧小区集中的区域基本实现专业化物业服务划片全覆盖。
全面推行存量房“带押过户”
针对推进商品房去库存,《征求意见稿》提到要因区施策、多方发力,统筹好短期、中期、长期库存规模,摸清批售1年以内、1~3年、3~5年、5年以上商品住房的结构特征,将在建项目和已供应未开工项目纳入库存监测范围,细化监测单元至重点片区和项目。根据库存结构,调节新增供地、新开工、批准预售节奏,“十五五”期间,全市批准预售新建商品住房2500万~3000万平方米。对于长期滞销的项目,积极采取措施推动项目销售。支持中原科技城、经开区、高新区等重点产业区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适当减少龙子湖、中牟绿博片区等高校集中区域的宿舍新增建设,积极通过购买存量商品房解决学生居住需求。
促进新房二手房良性循环,鼓励用人单位收购或租赁二手住房用作职工宿舍。简化二手住房交易流程,全面推行存量房“带押过户”。持续加强二手住房交易资金监管,保障买卖双方合法权益。鼓励新市民、年轻人选择先租赁、后购买的住房消费模式,探索“先租后买”的衔接支持政策。
培育多需求特色房地产项目
《征求意见稿》提出积极培育特色居住需求,发挥郑州市深厚的文化底蕴、自然景观和游客中转优势,支持拓宽住房消费新场景,探索将文旅、康养、度假、研学、实训、校企研发中心等新产业、新业态与住房发展相结合,培育满足短、中、长期居住需求的特色房地产项目。大力引进优秀企业,引导本地企业加快转型,创新特色房地产项目开发运营模式,强化项目社群化体验场景打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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