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六项措施保障企业复产用工
发布时间:2020-02-16 08:30 来源:郑州日报

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将采取六项措施,为复产复工的企业提供用工保障及服务。其中,对于为复产复工企业成功招聘员工的就业服务机构,按每人1000元标准予以补贴。

统计数据显示,我市每年大约有140万农村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就业,其中115万左右在郑州市范围内就业(占总数的82%),在郑州市以外就业的有30万人左右(占18%)。“今年由于受到疫情的影响,预计到郑州以外就业的人员会进一步减少,因此保障复产复工企业用工要眼光向内,挖掘自身潜力,多渠道做好员工招聘工作。”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因此,为保证全市复产复工企业有序开工生产,我市将采取六项措施为全市复产复工企业提供用工保障服务。

及时收集复工企业员工信息

我市将通过各县(市)区人社局,尽快摸清全市复工企业员工信息,包括需要返岗员工的信息(姓名、家庭住址、手机号、身份证号),以及新招聘岗位条件、待遇、用工数量等。

建立用工保障服务联动机制

发挥县、乡、村、街道办事处的作用,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复产复工企业用工信息,使农村富余劳动力家喻户晓。同时通过建立“郑州市复产复工企业用工保障服务群”,将全市各级人社系统复产复工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工作的负责人员纳入进来,以实现此项工作的高效、便捷。 

落实职业介绍补贴政策

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主渠道作用,同时调动民营就业服务机构积极性,对于为复产复工企业成功招聘员工的就业服务机构,按每人1000元标准予以补贴,其中200元为职业介绍补贴(由市级就业专项资金列支),另外800元(招聘过程中宣传、交通补助及劳务费用)由市、复产复工企业所在县(市)区财政各分担50%。

建立定期工作报告制度

按照要求,建立全市复产复工企业用工保障工作定期报告制度(暂定每三天报告一次),以便于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为下一步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科学组织返岗员工隔离

分为三种情况进行隔离:一是以复工企业为主对员工进行隔离;二是借鉴外地经验,实行居家隔离,由村、社区每天上门测量体温,隔离期满统一运送至复工企业;三是对于大型企业外地员工,实行异地集中隔离,隔离期满合格员工由我市出车集中运达复工企业。其中,第二、三项隔离所需费用(消毒、个人防护用品、住宿、用餐、交通等),由用工企业、市本级和县(市)区企业所在地财政按4∶3∶3的比例分别承担。

加大宣传力度发挥网络平台作用

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时在官方网站和就业信息权威网站发布复产复工企业信息,岗位需求信息,努力扩大全社会的知晓度,以有利于人力资源供求双方便捷、高效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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