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23-03-31 08:51 来源:郑州日报

2021年4月7日至5月7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1年7月15日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报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扛牢政治责任,建立整改机制,全力推进督察整改工作。截至2023年1月底,38项整改任务中已经完成32项,其他6项正在推进;督察组交办的993件群众举报件中已办结990件,阶段性办结3件,督察整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有力推动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突破。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稳督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负总责,成立了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宣传组、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组、追责问责组、整改推进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了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分工负责推动各项整改工作。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整改推进会、专题会等会议,研究部署督察整改工作,深入一线调研,指导推动督察整改和绿色转型发展。各级各部门把督察问题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牢牢扛起整改落实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直接抓、全程抓,做到整改见人见事、见果见效、见根见底。

(二)健全工作机制。制定《郑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制度(试行)》,建立统筹协调、边督边改、分解落实、督查督办、验收销号、追责问责、信息公开、长效监管等8项工作机制,对各项整改工作实行闭环管理,每月进行一次全口径调度,整改完成后公开征求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意见建议,逐一进行核查验收销号,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营造浓厚氛围。坚持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国家、省、市级各类媒体及客户端共发表刊登稿件609余篇(条),国家级媒体及客户端共发表刊登稿件38篇(条)。“绿色郑州”微信公众号共推送文章1500余篇,微博发布3300余条,抖音、快手共发布视频100余条,头条号发布300余条。内容涵盖国家、省、市各项环保政策、环保督察、本地生态环境新闻、环保宣传教育等各个方面,凝聚生态文明建设合力。

二、扎实推进整改,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持续深化。强力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把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纳入《郑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黄河郑州段滩区和邙岭生态专项规划》;与洛阳市、焦作市、新乡市、开封市签订《跨区域水污染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建立跨区域水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完成黄河(郑州段)数字化生态保护监测平台(一期)建设任务,初步实现惠济区滩区范围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在线监测、远程监测。开展黄河流域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涉水排污单位稳定达标排放、农村环境突出问题整治、生态破坏问题排查整治、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执法检查和加强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六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划定 113个环境管控单元,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

(二)大气环境治理不断深入。把握减污降碳总抓手,协同推动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和“双碳”战略任务;实施绿色低碳转型战略,累计引入外电185.1亿千瓦时;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口,对全市36个“两高”项目实施清单化管理;持续开展“3+2”特种车辆新能源替代,新增新能源车辆700余辆,全市新能源网约车累计达15652辆。开展PM2.5与臭氧协同控制,全市水泥行业全部实现超低排放;实施精准管控,探索建立“1+N”绩效分级服务,A级企业、绩效引领性企业数量在全省领先。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PM10年均浓度77微克/立方米,PM2.5年均浓度4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223天。PM10、PM2.5及重污染天数省定控制目标均圆满完成。

(三)水环境治理稳步提升。开展黄河流域涉水排污单位提标治理、强化涉疫废水监管处置,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成功入选国家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持续开展县级以上水源地和“千吨万人”、乡镇级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回头看”,实现违法问题“动态清零”。全市10个国省控河流断面全部达标,7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4个县级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四)土壤环境治理全面开展。全面启动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对全市6674亩受污染耕地全部采取安全利用措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保持100%。全面推进污染地块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持续提升农村生态环境,完成农村环境整治村庄98个,全市农村黑臭水体深度治理率达到80%。

(五)生态环境综合能力显著增强。建立健全固废监管体系,全面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和跨区转运试点,持续开展小微企业收集试点,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全市未发生因生态环境引发的重大信访和生产安全事故,危废、辐射事故“零发生”。探索开展碳监测,提前完成国家碳监测试点建设。累计发放排污许可证1031张,实现全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受到生态环境部表彰,主要经验做法在全国推广。

(六)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速。全市建成生活垃圾焚烧设施5座、焚烧处理能力9800吨/日,餐厨垃圾处理设施5座、处理能力850吨/日,生活垃圾填埋处理比例下降至14.3%以下。对全市4座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对停用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拟定封场计划,目前在用垃圾填埋场2座、停用2座。加快消除渗滤液环境风险,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能力达到1760吨/日(含租赁应急处理设施增加处理能力600吨/日),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总库存已降至50%以下。

三、保持战略定力,持续深化督察整改成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绿色低碳转型战略,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系统整改,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向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人民群众交上满意答卷。一是紧盯不放抓好问题整改。扎实抓好问题整改,逐项对账销号,确保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不打折扣、不“留尾巴”。二是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加快补短板、强弱项,完善信息化手段,提升环保监测预警能力。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实行更加严格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制度。强化法治化管理,压实所有法人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环保法定责任,严厉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违规问题,切实把“管当下”的整治成果转化为“管长久”的制度成果。三是统筹谋划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郑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创新驱动、环保为民,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抓手,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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