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出台三年行动计划力促生态环境更美好
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 建设美丽幸福河湖
发布时间:2023-10-31 08:30 来源:郑州日报

到2025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66.5%,基本消除县级城市、县级建成区黑臭水体,新能源汽车年产量超过100万辆,天然气消费占比提升至15.5%……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郑州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郑州。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基础。《行动计划》明确,我市将全面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质量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到2025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66.5%,重污染天比例不高于1.2%。

同时,国省市控断面稳定达标,基本消除劣Ⅴ类断面,县级城市、县级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郑州段水质稳定达到Ⅱ类,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郑州建设取得新成效。

全市新能源汽车年产量超100万辆

《行动计划》着力解决制约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结构性、根源性问题,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并对重点任务作出明确。

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汽车年产量超过100万辆,建成千亿级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制定新能源汽车替代激励政策,除特殊需求的车辆外,各级党政机关新购买公务用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全市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环卫车、巡游出租车和接入平台的网约出租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

2025年年底前,除应急车辆外,全市公交车、巡游出租车、渣土运输车、混凝土运输车和城市建成区的载货汽车(含物流车)、邮政用车、市政环卫用车、网约出租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国有企业原则上全部使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货车运输,场区内全部使用新能源或国三排放标准以上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生活垃圾、医疗废物运输实行集装箱封闭式运输,原则上全部使用新能源车辆。郑州航空港区示范推进公共领域车辆全部新能源化,在中欧班列集结中心、物流园区等重点区域推进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

加快建设一批“光伏+”特色工程

聚焦绿色低碳发展,《行动计划》提到,我市要推进太阳能高效利用,实施屋顶光伏整区县(市)推进,加快建设一批“光伏+”特色工程,有序推进清洁能源项目建设,建设“郑汴洛濮氢能走廊”。扩大地热能在住宅、医院、学校、公共建筑等区域供暖应用,积极建设郑州千万平方米地热供暖规模化利用示范区。2025年年底前,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高到13%以上,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容量累计达到476.9万千瓦,吸纳外来电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到40%,全市天然气消费占比提升至15.5%,可再生能源供暖面积累计达到4000万平方米。

关停规模小、煤耗高、服役时间长、排放强度大的燃煤机组。2024年年底前,关停整合30万千瓦以上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合理半径范围内落后燃煤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稳妥有序淘汰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

建设黄河流域美丽幸福河湖示范段

美丽河湖是一座城市的生态底色。按照《行动计划》,我市要建设黄河流域美丽幸福河湖示范段。按照“持久水安全、优质水资源、宜居水环境、健康水生态、先进水文化、科学水管理”标准,开展美丽幸福河湖建设。

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2023年年底前,完成黄河干流、伊洛河、颍河、贾鲁河、双洎河排污口排查任务,并完成80%溯源和50%整治任务;2024年年底前,完成全市所有河流及湖库排污口排查溯源,基本完成整治任务。2025年年底前,完成全市所有河流及湖库排污口排查整治;建成技术体系科学、管理体系高效的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制度体系。

加强重点河湖保护治理。以枯河、潮河、十七里河、七里河等污染相对较重河流治理为重点,建设一批水污染防治工程。开展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实施一批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推动河湖水生态功能恢复。保障重点河湖生态基流,制定水量调度方案和调度计划,到2025年,重点河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达标率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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