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我省日前下发通知,启动省长质量(专利)奖评选工作。
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组织申报条件:依法在河南省行政区域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正常运行5年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放宽至3年以上,积极实施质量发展战略,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行卓越绩效管理成效明显;持续推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质量满意度和品牌价值高,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声誉;质量水平、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总资产贡献率或社会贡献等指标在上年度位居国内同行业前列。
河南省省长质量奖个人申报条件:长期从事一线工作、质量管理实践或质量管理研究,对我省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创新及质量发展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等。
河南省专利奖申报条件:申报单位为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利权人;申报个人为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经常居住地的专利权人。
根据要求,申报专利需法律状态稳定,专利创造质量高、运用效益好、保护能力强,且为2025年1月1日以前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 (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专利已经实施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且符合国家和我省的产业及环保政策;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和河南省专利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