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贯彻落实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该中心发布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存量贷款征信授权补录工作的通知。
需开展征信授权补录工作的补录对象为,2023年12月21日之前,在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且至今尚未结清的借款本人及配偶,已完成征信补录的职工除外。贷款职工可通过手机下载并登录“郑好办”APP,进入“公积金”专区,在“公积金贷款服务”模块中选择“个人征信授权查询”,点击“存量贷款征信授权补录”,按系统提示流程完善相关信息,最后点击提交,系统弹出“已完成签约”即代表签约成功。
此外,该中心提示贷款职工,完善征信授权有助于健全个人信用信息记录,提升信用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为个人积累良好信用记录。同时,良好的信用状况将为贷款职工享受更多金融服务创造有利条件。提醒公积金贷款职工重视此项工作,尽快完成征信授权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