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惠企16条”送出复工复产“大礼包”
发布时间:2020-03-12 13:57 来源:郑州日报

为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在复工复产的同时强化疫情防控,确保安全运营,3月10日,中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归纳整理了16项惠企政策,统一向社会公布,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属街道办事处申报,按程序逐级审核,领取补贴。

中原区出台的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优惠政策,有针对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新出台补助等扶持政策,也有市、区两级曾颁布实施执行的民生保障等举措。中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归纳整理了16项惠企政策,具体分为强化疫情补助、扶持民生保供、强化疫情防控支持、强化企业生产要素保障、加快支持企业发展资金兑现进度、推广“互联网+就业创业”服务、应急稳岗补贴、帮助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实施项目奖励政策、促进企业研发平台建设、加强产学研合作、推动两化融合标准示范工程、鼓励开展智能制造、加强工业节能管理、鼓励使用地方名优产品、支持军民融合发展等。

为强化防疫防控,将适当给予企业补助。对在2月28日前,按照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复工复产并实现安全运营的中原辖区规模以上企业,经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给予1万元一次性防疫物资补贴;行业一级、特级资质建筑企业,分别给予每家1万元、5万元一次性防疫物资补贴。对辖区企业转产生产疫情防控物资的,给予郑州市补贴金额的30%配套奖励。

发放应急稳岗补贴。用人单位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鼓励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调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加大补贴力度,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失业保险金(9120元/人)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扶持民生保供方面,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期间,克服困难主动承担民生保障任务、经营不断档的大型商超,按照其经营面积3000㎡以上~10000㎡以下(含10000㎡)、10000㎡以上,分别给予每家最高2万、3万一次性补助;对农贸市场给予每家1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在中原区注册、持续为辖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持续提供水、电、气、暖等服务的公用事业企业,给予每家5万元一次性补助。

同时,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增加产量。支持其他行业企业转产疫情防控物资。对疫情期间扩大产能或转产急需疫情防控物资的企业 ,按照新购生产设备投资额的50%给予补贴;实施技术改造的企业,按技改新增设备投资额8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100万元。对列入国家、省、市重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保障的企业,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重点支持。将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和医疗卫生建设项目列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不停产、不限产,支持企业满负荷生产。因疫情防控需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在疫情结束后形成库存的,落实政府采购和储备工作机制。

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类新办企业、需扩大产能企业的用电需求,供电企业开辟办电“绿色通道”,实施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三零”服务;及时协调电力生产所需的煤炭、石灰石等原辅材料运输问题,合理安排机组检修和维护,确保机组正常运行, 强化电力调度,加大外输电比例。在优先保障应对疫情各类物资运输的前提下,逐步减少和取消不允许外地货运车辆进出的过度限制,协调做好企业成品发货、原料供应以及其他所需物资供应,保障企业正常运营。 

加快支持企业发展资金兑现进度。对列入2020年度预算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和政府储备民生物资的资金,主管部门要优化项目资金审核流程,财政部门及时拨付资金,尽快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推广“互联网+就业创业”服务。利用中部就业网等平台,大力推广视频招聘、远程面试,实施“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

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各级展销会、博览会,场地租赁费、布展费70%的比例给予补贴,每户企业每年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对于在中央一级媒体做产品广告的工业企业,按照广告费额5%予以补贴。以上奖励,每户企业每年最高补贴额不超过300万元。

根据我市“制造强市”有关政策,还实施项目奖励政策。对工业主导产业中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和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新建项目,项目完工投产后,按照项目生产和技术设备投资额的12%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给予补贴。  

加大对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扶持力度,对通过国家、省认定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分别给予100万、50万元奖励。

加强产学研合作。企业获得发明专利,专利产品2年内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给予销售收入5%最高金额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推动两化融合标准示范工程。对被评为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的,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被评为国家级、省级信息消费示范(试点)企业项目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被评为国家级、省级智能工厂(智能车间)试点(示范)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鼓励开展智能制造。支持智能装备生产企业和软件企业加快发展,对规模以上的企业,以上年为基数,销售收入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奖励企业1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于我市采购或租赁本地生产的智能制造设备,按不高于整机售价或租赁费的2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加强工业节能管理对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投资额100万元以上、项目达产后实际节能效益达到10%以上(含10%)的,按照设备投资额12%的比例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80万元。

同时,还鼓励使用地方名优产品,本市企业使用非政府资金采购《郑州市地方名优产品推荐目录》中产品年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的,按采购金额的1%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支持军民融合发展。支持军民融合重大项目建设。对获得国家、省级军民融合类政策性自己支持的单位(企业),按照国家、省市级到位资金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央属军工单位来郑投资或扩大投资的重大军民融合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给予重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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