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依法服务“十条举措”保障民营企业复工复产
发布时间:2020-03-28 09:51 来源:中牟县

中牟县依法服务“十条举措”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双胜利”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着力解决民营企业复工复产当前所面临的亟待解决问题:群众无端举报复工企业问题;部分务工人员无法出村问题。

一是严厉打击影响企业复工复产的犯罪行为。重点打击借疫情防控之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秩序,以发放防疫补贴、销售防疫物资、政府统一征购为名骗取企业财物,借防疫为名散布谣言恶意丑化企业形象侵害企业利益等八大类若干方面影响企业复工复产的犯罪行为。

二是全面准确把握办理企业人员涉嫌经济犯罪案件法律政策和严格入罪门槛,对于危害税收征管、贷款后改变资金用途、因疫情防控导致合同违约等行为,做到处理慎之又慎。

三是对涉嫌犯罪的企业负责人审慎采取批捕、起诉等措施。

四是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业民事、行政诉讼申请监督案件的办理以及裁判结果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监督,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五是摸排涉疫情防控相关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重点是制造销售伪劣防疫用品,生产销售假药、劣药以及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等线索,对符合公益诉讼条件的,依法提起行政或民事公益诉讼。

六是对审查办理的涉企案件,落实“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加快办案节奏,确保不因疫情延长办案期限,保障企业诉求,及时审查办理。

七是建立健全涉及复产复工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快捕快诉、重大案件向上报告等办案工作机制。

八是畅通检察服务中心涉民营企业专项通道。疫情防控期间,民营企业可通过12309热线、网络远程信访平台、网络电子阅卷等便利措施反映诉求,确保企业诉求及时审查受理。

九是为复产复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依托官微、检察服务室平台、工商联平台等网络途径,适时发布典型案例,向企业推送疫情防控、复产复工相关的法律知识;结合办案情况,及时提醒复产复工企业注意生产、管理上的风险、漏洞,及时解读相关法律政策。

十是主动加强与县工商联、发改委、国资委、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了解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法治需求,多部门联动,群策群力,形成保障复产复工、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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