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大气污染防治打出“组合拳”
发布时间:2016-10-20 08:22 来源:郑州日报

  为进一步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确保年度环保目标完成,中原区对今年第四季度大气污染防治目标再加压,巩固、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持续改善辖区大气环境质量。

  中原区第四季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突出减排重点,细化量化目标,明确职责任务,协同联动联防,下移监管重心,动员全民参与。同时,严格奖惩机制,统筹推进扬尘污染防治、工业污染防治、燃煤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防治、低空面源污染防治、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等攻坚措施。

  为防治扬尘污染,10月起,每周组织开展一次“全区清洁”行动,全面彻底清洗辖区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公共区域,整治各类卫生死角,清理积存垃圾;对市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的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对重点区域道路绿化带、树木、花坛及广场绿化区域实施冲洗降尘作业,减少植被积尘。

  强化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治理,施工工地开工前必须做到“六个到位”,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建成区内施工现场必须做到“两个禁止”。所有未达到“六个到位”的施工工地,一律不得开工;所有未达到“六个百分之百”的施工工地,一律停工整改;辖区内所有未做到“两个禁止”的施工现场,一律查封搅拌和配制装置。

  强化渣土车管理,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渣土车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无证运输、带泥上路、沿途抛撒、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行为。严厉查处渣土车辆“跑冒滴漏”、冒尖运输、带泥上路和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严厉打击夜间违规施工、渣土车违法运营等行为。

  严查排污企业,对实施停产治理的工业企业每周现场执法检查两次以上,严禁擅自恢复生产,杜绝超标排放;严查燃煤小锅炉,发现一台,拆除一台。加强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管理。加强对涉气重点工业企业的执法检查,对偷排、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环境保护部门要依法责令改正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

  实施重点行业企业错峰生产。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1月31日,配合市工信委实施重点行业企业错峰生产。对拒不参加错峰生产,参加错峰生产而拒不停产、限产的企业,一律纳入行业诚信“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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